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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通公開論文對照表及時序…指余正煌大部分研究設計來自林智堅:初學者不可能短時間完成

2023.01.13
14:06pm
/ 放言編輯部 呂雲笙

陳明通表示,他把2月1日林智堅已經完成雛形的論文計畫,且後來余正煌在同一年3月8日寄給他的研究計畫和最後的論文,研究設計方面大部分皆來自林智堅2月1日的內容,唯增加文獻探討與引註,是因為陳明通鼓勵余正煌進一步發揮的結果。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的論文案遭到調查局調查官余正煌自訴侵害著作權,認定林智堅抄襲他在台大國發所的碩士論文,林智堅的指導教授、國安局長陳明通12日發布聲明,其中提出論文及研究計畫對照表,表示林智堅被指控抄襲余正煌論文一事並不是事實。

 



陳明通發表聲明,其中包含2016年2月1日林智堅研究計畫、2016年3月8日余正煌研究計畫、2016年7月21日余正煌碩士論文的對照表。而媒體提到,余正煌的委任律師說到,當初余正煌把論文初稿寄給陳明通時刪除引註部分,導致林智堅抄的時候未注意、沒發現引註問題,所以證明林智堅抄襲的事實非常明顯。陳明通表示,這個言論顯然與事實不符合。

 

陳明通說明,他在2016年1月5日用電子郵件寄送論文寫作底稿與格式給余正煌,而根據余正煌給法院的證據,當年1月28日的論文仍然毫無進度,停留在1月5日他交付出去的寫作底稿階段。而在同年的2月1日,林智堅的研究計畫已經在他的指導下完成雛形,從28日到1日,余正煌身為此領域的初學者,並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完成設計寫作,他也沒有理由交付給他余正煌的論文和最新進度。

 

同年2月中旬余正煌找上陳明通,陳明通表示,他把2月1日林智堅已經完成雛形的論文計畫,且後來余正煌在同一年3月8日寄給他的研究計畫和最後的論文,研究設計方面大部分皆來自林智堅2月1日的內容,唯增加文獻探討與引註,是因為陳明通鼓勵余正煌進一步發揮的結果。

 

對於余正煌表示自己刪除引註部分一事,陳明通提到,為了尋求論述正確性和確認依據,依照常理應該計算完整的論文電子檔,余正煌自行刪除引註但並沒有任何證明證實這個說法,不但難以理解也違反一般經驗法則。且陳明通強調,聲明書提到的相關證據和公證書,也已經交付給林智堅委任律師提出,希望能釐清還原事實真相。

 

 

 

 

圖片來源:三立、陳明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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