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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拍板「囤房稅2.0」展打房決心!改採「全國歸戶」、非自住稅率最高4.8% 陳建仁:鼓勵房屋釋出、減少空置

2023.07.06
12:29pm
/ 放言編輯部 吳亦軒

財政部表示,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增加多屋族及空置房屋持有稅負,減輕單一自住者負擔且具空屋稅精神,符合公平正義...

 

政府再出招展現打房決心!行政院今 (6)日拍板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將原先囤房稅的縣市各別歸戶改為「全國歸戶」,並將「非自住」稅率從1.5%至3.6%上調為2%到4.8%,預計明年上路、後年開始課稅,合計約36萬戶房屋稅負增加。行政院長陳建仁指出,該方案對持有多戶、未作有效使用者課以較高稅率,鼓勵房屋釋出、減少空置,以符合公平正義。

 



依據現行《房屋稅條例》,住宅用房屋分為「自住」及「非自住」,自住房屋三戶內可享優惠稅率1.2%,第四戶起視為「非自住」,稅率介於1.5%至3.6%,並授權地方政府可視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俗稱囤房稅。

 

財政部說明,近年部分地區不動產價格異常上漲,外界建議提高多屋族及空置房屋之房屋稅稅負,經參酌現行部分地方政府實施差別稅率情形,規劃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


第一,就房屋所有人(含自然人或非自然人)的住家用房屋進行「全國歸戶」,針對持有多戶且未作有效使用者,調高其法定稅率上、下限稅率為2%到4.8%,各地方政府均應在該範圍內訂定差別稅率,並採全數累進、超過一定戶數全部適用較高稅率的課徵。


第二、為了鼓勵自住、房屋釋出至租賃市場及兼顧繼承非自願共有或空置情形,財政部酌降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的稅率為1%,以及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的房屋或繼承取得共有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上、下限為1.5到2.4%;建商餘屋持有年限在2年以內者,法定稅率向上調整為2%到3.6%。


財政部表示,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增加多屋族及空置房屋持有稅負,減輕單一自住者負擔且具空屋稅精神,符合公平正義,將儘速擬具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函報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完成修法。

 

針對受影響人數,財政部統計,囤房稅率調高後,適用較高稅率範圍的族群合計約36萬戶房屋稅負增加;適用較低稅率範圍的房屋,包括全國單一自住、出租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及繼承取得共有房屋,合計約346萬戶房屋稅負減輕。

 

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轉述行政院長陳建仁於會中裁示,陳建仁說,今天財政部所報告的「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針對房屋所有人住家用房屋進行全國歸戶,對持有多戶且未作有效使用者,課以較高稅率,來鼓勵房屋釋出,減少空置,以符合公平正義,請儘速擬具「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報院,並請財政部與地方政府多加溝通,就相關的辦法得到更好的說明。

 

 

圖片來源:行政院開麥啦、行政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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