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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春城「壯世代」狂拿政府標案...陳培瑜批「深入各部會要錢」還影印盜版週刊:羞辱文化產業!黃帝穎指「涉圖利配偶」:刑期5年以上

2025.01.24
13:40pm
/ 放言編輯部 謝曉菁

陳培瑜批評,「吳春城深入各部會,為自己的『壯世代』要錢、討錢」。

 

民眾黨立委上任後,積極推動「壯世代」相關政策,且其「壯世代教科文協會」獲得許多政府標案,引發各界質疑圖利。對此,民進黨立委陳培瑜昨(23日)翻出吳春城的預算提案及質詢內容,指控他深入各部會為「壯世代」討錢、到處騙錢,甚至影印盜版週刊,羞辱文化產業。律師黃帝穎則指出,吳春城涉嫌以職權施壓政府部門,圖利配偶及子女,可處五年以上徒刑。



針對立院近日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陳培瑜指出,吳春城認為國發會是「壯世代」的主管機關,提了非常多預算提案,其中很多提案邏輯不通,且案號31與案號44的內容甚至一模一樣。陳培瑜指控,吳春城還以台灣邁入高齡社會,認為故宮的文宣應採用「壯世代」稱呼相關年齡層,因故凍結故宮3000萬元預算。

 

陳培瑜表示,「這些都是有憑有據,吳春城真的是深入各部會,都在為自己的『壯世代』要錢、討錢」。她指出,吳春城還曾經為了讓提案通過,影印一本有關壯世代專題的《商業周刊》給各立委辦公室,「『壯世代』拿這麼多標案,難道沒錢買雜誌嗎?要如此盜版侵權、羞辱文化產業?」

 

同時,律師黃帝穎也指出,吳春城利用立委職權,以立法及凍結預算施壓各政府部門將銀髮族相關稱呼改為「壯世代」,卻早將壯世代註冊商標,涉嫌圖利壯世代協會及壯世代公司。黃帝穎表示,最高法院大法庭針對立委圖利罪要件裁定「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2條規定係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5款所定之違背『法律』」。

 

黃帝穎解釋道,配偶及二等親均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範圍,而吳春城「壯世代」立法及預算凍結等職權行使,涉圖利吳春城配偶擔任負責人的壯世代公司及其子女(二等親內)相關業務,「即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可處五年以上徒刑」。

 

 

圖片來源:陳培瑜臉書、黃帝穎臉書、三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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