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工程會表示,根據本條例內容,重建範圍涵蓋行政院指定受災地區的農業設施、電力系統、電信系統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自來水、瓦斯及燃氣設施、家園及公共設施...
行政院今(7)日正式拍板通過「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函請立法院審議,爭取編列特別預算上限560億元,協助災民重建家園。據轉述,行政院長卓榮泰在院會中表示,他昨天已經拜訪過立法院,立法院長韓國瑜也承諾會用最快的速度,來納入整個議程的安排。
發言人李慧芝轉述,卓榮泰今日在院會中裁示,決議通過「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函請立法院審議。
卓榮泰表示,7月間丹娜絲颱風造成嘉南沿海地區嚴重災損,後續的西南氣流帶來強降雨,更擴大雲嘉南地區的災損,目前統計房屋毀損已經到達4.3萬戶、電線桿毀損將近2,500支、基地台受損超過1,300座。另外從7月28日開始,嘉南高屏等縣市連續豪大雨,也使多處的道路、水利設施、農牧設施等等,都蒙受重大的嚴重損失。
卓榮泰指出,行政院雖然核定了「丹娜絲風災家園復原慰助金專案」,以及「上工獎勵金」跟「媒合簽約獎勵金」等等三項災後重建計畫,也一共準備支應超過31億元以上的經費。但由於災情不斷擴大,規模之大,政府依照現行災害防救法的相關規定,辦理災後復原所需的經費,已經有所不足。
卓榮泰強調,為了給予災區的民眾更多的支持跟實際協助,有必要提出此特別條例,本條例所涵蓋的致災地區,除了嘉義縣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等,也把台中市、彰化縣、雲林縣、南投縣有因此致災的地區,請主管機關工程會,能夠依照實際認定,給予納入整個災區,依法辦理。
卓榮泰再說,本特別條例也納入包括農業、水電、道路,跟水利設施的搶修和復原計畫,另外還有災後衛生環境、文化、社福建設等重建經費;尤其是在山區很多原民鄉,有更多清理上的一些重建,那另外,針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以及經濟上的弱勢族群的房屋修繕,政府會全額支持,以加速推動災區各項復原重建工作。
卓榮泰表示,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內政部、公共工程委員會,及相關各部會,能夠積極跟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協助地方政府與民眾,能夠早日重建家園。
卓榮泰也提到,他昨天已經拜訪過立法院,立法院長韓國瑜也承諾會用最快的速度,來納入整個議程的安排,「之後我們就在通過特別預算,由特別預算通過之後來執行,執行過程會比搶修更困難,時間更多,希望各個部會可以全力投入。」
公共工程會指出,因災情益發擴大,為各級政府有足夠資源辦理災後重建與復原,行政院今日通過「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以最迅速、最周延的行動協助災民重建家園,讓民眾早日恢復正常生活。
公共工程會表示,根據本條例內容,重建範圍涵蓋行政院指定受災地區的農業設施、電力系統、電信系統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自來水、瓦斯及燃氣設施、家園及公共設施、水利設施、道路及交通、環境衛生復原、社會復原及產業促進等多個項目,「爭取編列特別預算新臺幣560億元,分別由農業部、經濟部、內政部、教育部、交通部、環境部、文化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地方政府負責執行。」
公共工程會再說,本條例計8條,第一、主管機關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由執行機關各相關部會負責相關復原重建項目之預算編列及推動。
第二、適用範圍為因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之受災地區,其範圍由行政院公告之;如依本條例劃設的災區非屬災害防救法第 51條公告之災區,仍得準用災防法災區的規定。
第三、所需特別預算上限為新臺幣560億元,以分期編列特別預算之方式支應。
第四、明定本條例之災區復原重建項目共計9項,包含「農業設施」、「電力系統」、「電信系統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自來水、瓦斯及燃氣設施」、「家園及公共設施」、「水利設施」、「道路及交通」、「環境衛生復原」、「社會復原及產業促進」,末款則增列概括項目,保留彈性。
第五、自各執行機關領取之津貼、補助、救助、慰助金及其他給與,免納所得稅。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第六、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施行期間自生效日至116年12月31日。本條例及其特別預算施行期間屆滿,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之。
公共工程會最後表示,本條例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行政院將持續與立法院各黨團溝通,期早日完成立法程序。立法院三讀通過後,將立即編列特別預算送請立法院審議,期盼特別預算儘速通過以投入災區各項復原重建,各相關部會復原重建工作,將加速時程管控,確保進度如期完成,各項補助款項如實加速核撥,務必確實到位。以照顧受災民眾為最高目標,儘速讓民眾生活重回常軌。
(圖片來源:行政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