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文娟在偵查中供稱,李文宗2022年10月要求她擔任木可公司的登記負責人,設立初時她就掛名負責人。2023年1月她正式接任木可董事長,月領8萬元薪水,平時只須做簡單的流水帳...
台北地院審理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人涉侵佔民眾黨政治獻金案,今(23)日傳喚被告、木可董事長李文娟作證。律師黃帝穎表示,有三大關鍵事實影響李文娟與柯文哲共犯程度,而李文娟若翻供,將另涉七年以下徒刑偽證罪。
「李文娟今作證是否實際掌控木可有三大關鍵,木可迄今尚未清算解散仍可復業」,黃帝穎今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北院今傳喚李文娟作證,李文娟否認犯罪,被認為是柯文哲的友性證人,但有三大關鍵事實,影響木可董事長李文娟與柯文哲共犯程度
黃帝穎接續指出三個疑問,李文娟是否實際掌控木可公司、李文娟能否決策木可財務、李文娟對木可金流就柯文哲以肖像權授名義入私帳的450萬元決策或參與程度?
黃帝穎指出,李文娟在偵查中供稱,李文宗2022年10月要求她擔任木可公司的登記負責人,設立初時她就掛名負責人。2023年1月她正式接任木可董事長,月領8萬元薪水,平時只須做簡單的流水帳,交給會計人員何璦廷核對,原本不用向柯文哲報告帳務,總統大選後,柯才要求她要每月定期報告。
黃帝穎最後說,李文娟若翻供,將另涉七年以下徒刑偽證罪。
(圖片來源:黃帝穎臉書、三立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