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國昌狗仔集團不是媒體,「跟追」不屬於受我國法律保障的新聞自由。美國的新聞倫理規範中,媒體採用侵入式攝影採訪,在兩種狀況下才容許...
吸血鬼電影中,人類被吸血鬼吸血後,再喝下對方的血,完成「血之契約」,就可轉化為吸血鬼。
和黎智英一樣的「嗜血狂魔」
媒體大亨黎智英當年在台灣的角色,可比喻為吸血鬼首領。他帶領壹傳媒記者打破道德界線,以尾隨、盯梢、守候等方式偷拍他人活動,揭人隱私。
記者接受黎智英這一套,就完成轉化,成為吸血一族,玩起跟追,不再有心理障礙,甚至有成就感。
黃國昌2020年卸任立委後,選擇以狗仔隊總指揮為志業,招募大量狗仔跟拍,最遲2022年開始放出跟拍成果,號稱揭弊。這顯示他對揭人隱私有濃厚的、變態的興趣,和黎智英一樣是「嗜血狂魔」。
黎智英雇用、培訓大批狗仔是為了賺錢,黃國昌雇用狗仔是為了弄權。他物色了出身壹傳媒的狗仔,鎖定綠營政治人物,從事政治跟監。這些狗仔離開壹傳媒後,對黎智英的灌輸的有害思想沒有進行排毒,進一步接受被黃國昌轉化為「政治狗仔」,繼續滿足嗜血欲──尾隨、盯梢、守候,偷窺、偷拍綠營人物的活動,再透過網媒、藍營民代等管道爆料。
或者說這些狗仔很賣命,連續多個小時跟車、連續多天鎖定目標守候。詐騙集團也很賣命,成員分飾警員、檢察官,恐嚇受害人交錢,演得很逼真。
再怎麼反綠,有判斷力的文字記者不會為黃國昌所用,以免葬送自己的職涯。
黃國昌狗仔集團的問題是:
──它是黃國昌個人主導的組織。對個別政治人物押注,風險過於集中。
──它不是正牌機構,薪資來源不穩定。
──它以地下組織方式運作,轉手他人爆料,要看人臉色。
──黃國昌不懂媒體,因爆料吃上官司的風險高。
黃國昌找到了資深文字記者謝幸恩擔任狗仔隊寫手,同時擔任狗仔隊召集人。
謝幸恩任職《毅傳媒》期間,於2020年4月27日、28日在該媒體連續報導一名房仲公司老闆為「吸金嫌犯」、「涉嫌吸金」,房仲老闆提起民事訴訟,謝幸恩與《毅傳媒》2021年11月被士林地院被判處連帶賠償房仲公司老闆20萬元、移除報導,《毅傳媒》並須在網站刊登道歉啟事30天,全案確定。
謝幸恩招致這起官司的報導內容,士林地院在判決書重批「實屬輕率至」、「斷章取義、指鹿為馬」。有這種紀錄的記者,不僅黃國昌敢用,中央社也敢用,派她主跑司法。
疑似黃國昌狗仔集團的「翻車」作品,至少有兩件。國民黨立委王鴻薇2023年底指時任賴清德競選總幹事潘孟安特權租屋的「金屋藏潘」事件,潘孟安提起訴訟,二審仍判王鴻薇賠償50萬元。王鴻薇2024年11月爆料政務委員陳時中出席「粉味餐敘」,其實是醫師聚餐,王鴻薇事後為此道歉。
黃國昌狗仔集團成立後,謝幸恩刊登在《菱傳媒》、以筆名「蕭依依」發表在《民報》的多篇報導,有一部分疑似與狗仔合作,以狗仔視角撰寫,對偷拍、盯梢似乎樂在其中,和黃國昌有同樣嗜好。
「蕭依依」2024年5月17日 刊登在《民報》的報導〈《獨家》「永裕大廈」賴清德團隊辦公重鎮 目擊黃明昭進出〉聲稱:「接獲署名『警界良心』的信,裡面附上數張拍攝時間是今年4月12日的照片,內容只有短短一行字,指稱(警政署長)黃明昭親自帶隊見準行政院長卓榮泰。」
國安疑慮的消息
文章附上的照片,包括賴清德府外辦公室永裕大樓5樓商辦,署名「讀者提供」。不論提供這組照片者是「警界良心」還是狗仔,謝幸恩的眼線監視賴清德府外辦公室,並潛入大樓5樓,飄出「水門案」的味道。
「蕭依依」2024年3月12日 刊登在《民報》的報導〈行政院高官難得到齊聚餐,卻碰上海軍意外,吃得五味雜陳!〉,聲稱「讀者」向《民報》爆料,2023年12月21日,海虎軍艦3官兵落水的當晚,24名行政院官員正在「海九澎湖海鮮餐廳」吃飯,並附上每一名官員赴宴影像。
「蕭依依」的眼線對閣員下班後行蹤、喜愛的餐廳掌握得如此確實,使人產生國安疑慮。
疑似謝幸恩與黃國昌狗仔集團合作的報導,還有其他的,可以拉出一串粽子。
黃國昌狗仔集團不是媒體,「跟追」不屬於受我國法律保障的新聞自由。美國的新聞倫理規範中,媒體採用侵入式攝影採訪,在兩種狀況下才容許:基於重大公共利益、別無其他可用手段。何況,黃國昌指揮狗仔集團期間,先是平民,後是立委,無權使用侵入式攝影。
流行文化中的吸血鬼,被陽光照到就化作血水。黃國昌狗仔集團曝光後,就是他們瓦解的開始,並將面臨被跟追當事人的法律追訴。
(圖片來源:民視新聞、徐巧芯臉書,《菱傳媒》臉書,三立新聞;示意圖製作:放言設計部 傅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