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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推人口對策新戰略...勞動部修「性工法」4重點送立院審議:加碼產假陪產假、育兒留停延長!

2026.05.28
11:36am
/ 放言編輯部 吳亦軒

在育兒留停年齡延長部分,會修正第16條,延長家長照顧幼兒年齡到6歲,更名為「育兒留停」,全面照顧學齡前兒童。

 

總統賴清德昨日宣布推動「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勞動部今(28)日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包含加碼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延長、育兒留停年齡延長、育嬰留停升級加倍為60日、強化企業托育,獎勵租稅減免等四項。

 



面對少子女化的挑戰,政府推出「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其中「多彈性」,回應勞工面臨『育兒與職場的拉扯』的困境,希望給予育齡勞工友善職場環境,讓勞工可以照顧不離職。勞動部擬具之「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勞動部此次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希望在孕產、養兒育女、友善職場等面向提供支持,達到「育兒留停升級」與「職場家庭平衡」的目的。

 

為解決少子化問題,本案後續送請立法院審議後,勞動部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勞動部說明,本案修正要點如下,加碼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延長部分,修正第15條,現行8週產假延長至12週,讓媽媽身心可恢復;現行7日陪產檢及陪產假延長為14日,讓孕產爸爸一起陪。新增天數之工資,經雇主給付工資後,可向勞動部申請補助。

 

在育兒留停年齡延長部分,會修正第16條,延長家長照顧幼兒年齡到6歲,更名為「育兒留停」,全面照顧學齡前兒童。

 

30日以日育嬰留停升級加倍為60日育兒假部分,則會增訂第16條之1,以日育嬰留停升級為「育兒假」,現行彈性日數30日升級為60日,併入育兒留職停薪期間及津貼計算。

 

勞動部最後說,在強化企業托育,獎勵租稅減免,爸媽育兒更放心部分,會增訂第23條之1,為提高誘因使企業營造友善員工托育環境,勞動部規劃讓企業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育服務的支出,將加碼提供租稅優惠,得就支出金額的200%,自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圖片來源:放言記者拍攝、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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