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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溥聰再提「馬英九帳戶」狠打臉蕭旭岑!黃帝穎:已難逃公益侵占與背信罪責

2026.05.29
11:48am
/ 放言編輯部 吳思嬋

黃帝穎表示,金溥聰提出「時序」及「馬英九帳戶」狠打臉蕭旭岑⋯

 

馬英九基金會財務爭議持續受到關注。針對前執行長蕭旭岑收受台商百萬元現金照片風波,律師黃帝穎今(29)日在臉書發文指出,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日前在趙少康節目專訪中,已從「時間序」與「馬英九帳戶」兩大關鍵點,直接推翻蕭旭岑的說法,認為蕭恐已難逃公益侵占罪及背信罪的法律責任。

 



黃帝穎指出,蕭旭岑原本對外強調自己「不碰錢」,但在馬英九基金會公布其手捧台商百萬元現金照片後,蕭改口辯稱,當時是代替馬英九收受捐款,原因是馬英九卸任總統後禮遇即將結束。

 

不過,金溥聰在《少康戰情室》專訪中提出兩項質疑。

 

第一是時間序問題。

 

黃帝穎表示,蕭旭岑辯稱收錢原因是因應馬英九卸任禮遇結束,但根據公開時序,總統卸任禮遇是在2024年結束,而相關台商捧現金照片卻拍攝於2023年。

 

黃帝穎認為,若蕭旭岑的說法屬實,時間上根本無法對應,也讓其辯詞出現重大矛盾。

 

第二則是金流去向問題。

 

黃帝穎指出,蕭旭岑後來又改稱,相關款項是捐給馬英九私人使用,並非基金會捐款。

 

然而金溥聰在節目中透露,除了基金會帳目之外,相關人員也曾查核馬英九私人帳戶,但同樣未發現這筆款項的入帳紀錄。

 

黃帝穎表示,若基金會帳戶沒有、馬英九私人帳戶也沒有,那麼百萬元現金究竟流向何處,便成為外界無法忽視的疑點。

 

他認為,金溥聰這次提出「時間序」與「馬英九帳戶」兩項關鍵事證,等於再次直接衝擊蕭旭岑的說法。

 

黃帝穎進一步指出,若相關款項原本屬於公益財團法人或涉及基金會事務,卻未依法入帳或交付基金會管理,依法可能涉及《刑法》公益侵占罪與背信罪等問題。

 

他表示,公益侵占罪法定刑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背信罪則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黃帝穎認為,隨著金流、帳目與相關照片陸續曝光,案件爭點已不再只是政治攻防,而是能否清楚交代捐款來源、流向與用途。

 

而這場圍繞馬英九基金會的財務風暴,在金溥聰公開提出「時間序」與「帳戶流向」質疑後,恐怕短時間內仍難平息。

 

 

圖片來源:黃帝穎、趙少康臉書、放言記者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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