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芸婷強調,現階段最重要的仍是金管會如何行使監理權限⋯
元大投信股份轉換案引發少數股東權益爭議,也讓外界重新關注台灣企業併購制度對少數股東的保障是否足夠。
元大投信少數股東代表律師施芸婷今(16日)在《新聞放鞭炮》節目中表示,相較於台灣現行制度,美國在處理控制股東併購少數股東股份時,通常設有更嚴格的利益衝突迴避機制。
施芸婷指出,美國法制中有一項重要概念,稱為「少數股東中的多數決」。
簡單來說,當控制股東要進行這類交易時,不只是控制股東本身必須迴避,連與控制股東有密切利益關係的人也應排除在投票之外。
她表示,這種制度的核心精神,就是避免控制股東利用自身優勢影響交易結果,確保真正沒有利益衝突的少數股東擁有決定權。
反觀台灣現行企業併購制度,少數股東通常只剩接受換股或退出市場兩種選擇,對於價格合理性與程序公平性的影響能力相對有限。
主持人周玉蔻表示,這也是此次爭議引發關注的重要原因。
她認為,台灣資本市場已經發展到一定規模,未來若要避免類似爭議反覆出現,制度設計恐怕也必須與時俱進。
施芸婷則強調,現階段最重要的仍是金管會如何行使監理權限,但從長遠來看,相關法律確實有檢討與修正空間。
她認為,本案無論最後結果如何,都可能成為未來討論少數股東保護制度的重要案例。
(圖片來源:新聞放鞭炮、元大金控、元大投信、放言記者拍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