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AI可以讓任何人說出任何話,法律下一步要保護的,已不只是作品,而是一個人存在於公共世界裡的真實性。
生成式AI可以仿造歌手聲線、複製主播語氣,也能讓政治人物在影片裡「親口說出」從未講過的話。
日本政府準備把這些原本落在法律灰色地帶的行為,正式拉進人格權保護範圍。
日本法務省專家小組正在整理新的法律報告,核心方向是:人的聲音、臉部特徵與可辨識身分,不應只被當成一般資料或創作素材,而應被視為人格的一部分。未經本人同意,以AI製作仿聲歌曲、深偽影片、假代言或商業廣告,當事人未來可能有權要求停止使用、下架內容並請求損害賠償。
日本目前並非完全無法處理這類案件,但法律依據分散。
肖像遭盜用,可以援用肖像權、隱私權與民事侵權;錄音被直接複製,可能涉及著作權與鄰接權;假代言若涉及商業混淆,也可能觸及不正競爭規範。
真正困難的是,AI不一定直接複製原始錄音。
系統可能只是學習一名歌手的音色、咬字與唱腔,再生成一段從未存在過的新聲音。這段聲音不是原始錄音,卻足以讓一般人誤以為是本人演唱。現行著作權制度面對這種情況,往往難以直接適用。
日本政府現在要補的,就是這個缺口。
未來法律判斷可能不再只看AI是否複製某一段錄音,而是看生成內容是否足以辨識特定人物、是否造成誤認,以及使用者是否藉此獲利、損害名譽或介入選舉。
這個問題早已不只是娛樂產業。
企業主管的聲音可以被複製成匯款指令;主播的臉能被放進詐騙投資廣告;政治人物的影像可以在投票前夕被加工成假發言。AI讓詐騙與假訊息不再需要高成本,只要一段公開影片、幾分鐘聲音樣本,就足以建立一個幾可亂真的數位分身。
新制度仍有幾個關鍵爭點。
第一,模仿到什麼程度才算侵權。單純學習某種藝術風格,與讓觀眾誤認為作品出自本人,法律責任不能完全相同。
第二,新聞、諷刺、研究與教育用途如何保留空間。若規範過度擴張,也可能壓縮言論自由與創作空間。
第三,平台是否必須負責。AI仿聲與深偽內容大多透過影音平台及社群媒體擴散,若平台收到本人通知後仍不下架,是否應承擔責任,將直接決定制度能否落地。
日本這次的法律改革,真正處理的不是AI可不可以創作,而是一個人在數位世界裡,是否仍然擁有自己的臉、自己的聲音,以及不被他人冒名發言的權利。
對台灣而言,這也是迫在眉睫的問題。
台灣同樣面臨政治人物深偽影片、名人假代言、AI仿聲詐騙與主播肖像遭盜用。現行法律往往必須拆成民法、個資法、著作權法與刑事詐欺分別處理,仍缺少一套完整的數位人格權制度。
當AI可以讓任何人說出任何話,法律下一步要保護的,已不只是作品,而是一個人存在於公共世界裡的真實性。
(圖片來源:AI生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