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盟此次並沒有直接針對Gemini等生成式AI產品開罰,卻把搜尋排序與平台流量視為AI時代最重要的競爭基礎。
歐盟23日正式對Google母公司Alphabet開出總額8.9億歐元(約10億美元)罰款,這是《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DMA)生效以來,首次對Google祭出正式裁罰,也代表歐盟對大型科技平台的監管,正式從「反壟斷調查」跨入「立即執法」階段。外界原本以為生成式AI將成為第一個監管目標,但歐盟真正揮下的第一刀,並不是AI模型,而是Google如何利用搜尋引擎與Google Play控制流量入口,決定使用者第一眼看到哪些內容、哪些服務。
歐盟執委會指出,Google違反DMA主要有兩項。一是搜尋引擎長期優先顯示自家服務,包括Google Shopping、Google Hotels、交通資訊及運動賽事等內容,而第三方競爭業者即使提供相同服務,也無法取得同等曝光機會,因此對Google處以4.6億歐元罰款。另一項則是Google Play限制App開發商引導使用者前往官方網站或其他平台完成付款,使消費者無法自由選擇較便宜的購買方式,因此再裁罰4.3億歐元,兩項合計達8.9億歐元。
值得注意的是,歐盟此次並沒有直接針對Gemini等生成式AI產品開罰,卻把搜尋排序與平台流量視為AI時代最重要的競爭基礎。歐盟認為,未來AI搜尋將逐漸取代傳統搜尋模式,如果Google仍能利用搜尋入口優先推薦自家AI服務,其他AI公司即使技術更好,也可能因流量分配不公平而失去競爭機會。因此,這張罰單真正要處理的,不只是Google Search,而是未來AI生態系如何維持公平競爭。
Google則強烈反對歐盟決定,表示公司過去一年已持續配合DMA調整搜尋畫面與Google Play政策,也與歐盟保持密切溝通。Google認為,若完全依照歐盟要求調整搜尋排序,不僅可能降低搜尋品質,也可能增加使用者尋找資訊的困難度,甚至削弱平台安全性。公司已表示將提出上訴,同時繼續與歐盟協商,希望在符合法規與維持產品品質之間取得平衡。
這次裁罰也讓美歐科技角力再度浮上檯面。川普政府認為,歐盟近年持續針對Google、Apple、Meta等美國科技公司祭出重罰,實際上已演變成一場數位監管戰,美方甚至曾警告,若歐盟持續以法規打擊美國企業,不排除採取貿易反制措施。不過,歐盟執委會強調,此次裁罰完全依據DMA規範,目的並非針對特定國家企業,而是維護公平競爭,確保平台不能同時當球員又當裁判。
分析人士指出,這張10億美元罰單最大的意義,不在於金額,而是正式建立了AI時代的平台競爭規則。過去科技公司競爭的是搜尋、瀏覽器與手機系統;未來真正的戰場,將是誰掌握AI入口、誰決定使用者第一眼看到的答案。歐盟率先把「流量分配權」納入監管,也意味全球科技競賽已從模型能力,逐步延伸到平台治理與市場秩序。Google只是第一家被裁罰的企業,未來Apple、Meta、Microsoft等被列為DMA「守門人」的平台,都可能面臨同樣的監管壓力。
(圖片來源:AI生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