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西最高法院12日維持地方政府剝奪「亞馬遜大豆禁伐協議」參與農民稅務優惠的法律,使這項運作近20年、被視為全球最成功的民間防止森林砍伐機制之一,面臨實質瓦解。
「亞馬遜大豆禁伐協議」始於2006年。當時環保組織、國際買家及巴西大型大豆貿易商達成自願協議,承諾不採購種植在新開墾亞馬遜林地上的大豆。巴西政府後來加入支持,並把2008年7月定為判斷土地是否違規開墾的基準。
協議本身不是法律,而是企業自願採取的採購規範。農民即使依巴西森林法保留一定比例原生植被,也不代表大豆一定能賣給參與協議的貿易商;如果土地是在基準日後由森林改成農田,相關大豆仍會遭拒收。
大豆生產者長期批評,這套制度讓私人企業訂出比巴西法律更嚴格的標準,對位於亞馬遜地區的農民形成差別待遇。主要大豆產區馬托格羅索州及帕拉州因此通過法律,取消遵守禁伐協議的農民與企業原有稅務優惠。
最高法院此次裁定,州政府有權決定稅務優惠條件,相關法律可以繼續實施。法院同時認為,大豆禁伐協議本身並不違憲,企業仍可自願設定採購政策。
這種雙重裁定引發環保團體困惑。法院一方面承認企業可以維持禁伐協議,另一方面又允許州政府透過取消稅務優惠懲罰參與者,使企業在經濟壓力下更難繼續遵守。
部分主要大豆貿易商今年已退出或準備退出協議。若參與企業持續減少,農民即使在2008年後新清除的亞馬遜土地種植大豆,也可能重新找到大型買家,協議的市場約束力將大幅下降。
研究顯示,大豆禁伐協議實施後,在大豆擴張風險較高的亞馬遜地區,相關森林砍伐減少約35%,生產力並未因此下降。企業把新增農地轉向過去已開墾、退化或原本作為牧場的土地,使產量增加不必直接依靠砍伐原始森林。
環保團體估計,若協議失去作用,未來10年可能額外造成多達140萬公頃森林被清除。亞馬遜雨林一旦轉為農地,不只釋放大量碳,也會破壞生物棲地、水循環及原住民族生活空間。
巴西是全球最大大豆生產與出口國之一,中國及歐洲都是重要市場。大豆主要用作家畜飼料及食用油原料,國際買家近年要求供應鏈證明產品沒有涉及森林砍伐,禁伐協議因此也是巴西大豆進入高標準市場的重要工具。
農業團體歡迎判決,主張巴西國會制定的森林法已經提供足夠環境保護,私人公司不應聯合拒絕收購符合法律規定的農產品。部分業者也認為,統一由政府制定標準,比多套企業規範並存更具有法律確定性。
綠色和平等環保組織則警告,這項裁定鼓勵地方政府以稅務手段干預企業環境承諾,也可能衝擊牛肉、棕櫚油及其他農產品的自願防止毀林協議。
(圖片來源:AI生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