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戰場上,把彈藥送到前線、把受傷官兵救回來、讓故障武器重新投入作戰的人,同樣決定一支部隊還能不能繼續打下去。國軍對「戰鬥部隊」的制度定義,19日正式往這個方向跨出一大步。
總統賴清德19日下午視導陸軍234旅時宣布,國防部完成評估後,自7月1日起,在既有第一、第二類型戰鬥部隊加給之外,新增「第三類型戰鬥部隊加給」,旅級以下、負責提供作戰持續力的部隊,符合資格官兵每月增加4000元。到了傍晚6時43分,國防部進一步公布完整適用範圍,這才讓這項政策真正顯出它的國防意義。
過去談到「戰鬥部隊」,最直觀的概念往往是直接接敵、執行作戰任務的單位。國防部這次重新調整定義,除了直接與敵軍作戰,也將協同作戰、提供戰鬥支援,以及維繫部隊持續作戰能力的單位納入,範圍甚至涵蓋戍守重要政經目標與關鍵基礎設施的兵力。
實際名單相當廣。負責火力與後勤支援的彈藥、油料、戰傷醫療、軍品運輸、化學及工兵部隊納入;負責維持戰力的武器裝備搶修、戰技訓練、戰力研發、戰場情報及心理戰部隊也在其中;負責重要政經與關鍵基礎設施安全的憲兵、地區防衛部隊同樣列入。已經領取第一、第二類戰鬥加給的連級單位,其直屬上級營部、旅部也被納入第三類。
這項調整真正值得注意的,並不只是每月多4000元,而是國軍對現代戰場的理解正在改變。真正的戰爭不只有最前線扣下扳機的那一刻,一旦彈藥送不上去、油料斷掉、傷患無法後送、裝備沒有人搶修,前線戰力很快就會失去持續性。
換句話說,國防部這次把「戰鬥」從直接接敵,延伸到支撐整個作戰體系的人員。當台灣防衛作戰愈來愈強調聯合作戰、戰時韌性與關鍵基礎設施防護,誰被制度承認為戰鬥部隊,也正在反映國軍作戰思維的轉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