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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間接證實向心夫婦在台買不動產? 北檢回「並未如此表示」:案件仍在偵辦中

2019.11.27
15:07p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陳依旻

由於提到「因被告向心等人在台相關行為地、居所地及購置不動產所在地俱坐落北檢轄內」,引外界好奇,是否間接證實向心夫婦在台有買不動產?北檢發言人接受《放言》訪問時回應:「沒有對外做這樣的說明跟表示」;進而追問,兩人在台還有無其他接觸的可疑對象?發言人重申,案件目前都還在偵查中,內容不方便透露。

 

王立強共諜案由台北地檢署偵辦,北檢今(27)日針對調查香港中國創新投資公司負責人向心、龔青夫婦等人涉嫌違反安全法,被外界質疑無管轄權一事,聲明,被告等人在臺相關行為地、居所地及購置不動產所在地,「俱係坐落臺北地檢署轄內」,北檢有管轄權,殆無疑義。是否間接證實向心夫婦在台確有購置不動產?欲釋疑,《放言》訪問北檢發言人,她表示:「沒有對外做這樣的說明跟表示」,案件目前還在偵辦中,內容不便透露。

 



向心夫婦日前準備在桃園機場返港被攔截,經台北地檢署複訊後,依違反國家安全法之發展組織罪,諭令2人限制出境及出海;此案由北檢偵辦,針對有媒體報導北檢偵辦向心等人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一案,管轄權涉有疑義,北檢稍早對外澄清,「向心等人涉違反國安法一案,因被告向心等人在台相關行為地、居所地及購置不動產所在地俱坐落北檢轄內,北檢有管轄權,殆無疑義」。

 

北檢也指出,本案向心等人僅是於桃園機場準備入出境,依現有資料,桃園地檢署並無管轄權。另依刑事訴訟法第4條規定:「地方法院於刑事訴訟案件,有第一審管轄權。但左列案件,第一審管轄權屬於高等法院:一、內亂罪。二、外患罪。三、妨害國交罪。」北檢有權偵辦國安法之案件,並無任何疑義,2015年1月,北檢起訴鎮小江等共諜違反國安法案,即為適例;北檢強調,嚴守偵查不公開,調查證據所得之相關資料不得公開,為避免因不正確之報導,誤導民眾,特此澄清。

 

由於提到「因被告向心等人在台相關行為地、居所地及購置不動產所在地俱坐落北檢轄內」,引外界好奇,是否間接證實向心夫婦在台有買不動產?北檢發言人接受《放言》訪問時回應:「沒有對外做這樣的說明跟表示」;進而追問,兩人在台還有無其他接觸的可疑對象?發言人重申,案件目前都還在偵查中,內容不方便透露。

 

 

顯圖《中央社》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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