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放.新聞 / 政治
放.新聞
政治

Uber條款影響生計釀業者上街抗議? 綠委余宛如:政府管太多了「整體法制對產業創新精神還不夠」

2019.03.14
18:13pm
/ 放言編輯部 蘇穩中

Uber條款爭議持續延燒,民進黨立委余宛如認為,一個事件立一個法,政府管太多了。

 

在計程車業者大動作抗議下,Uber在台營運一波三折,交通部2月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Uber條款﹚,以回應計程車業者訴求,卻也引發小客車租賃業者不滿,要求撤掉「103條之1」,否則將於清明節前號召上萬輛車上街抗議。對此,民進黨立委余宛如強調,消費者權益與業者利益要兼顧,但現在是「政府管太多了,整體法制對於國內產業創新的精神還不夠」。

 



「Uber條款」規定讓小客車租賃業者不滿,計程車、租賃客車業者將正式開戰?對此,《放言》訪問民進黨立委余宛如,她從消費者保護角度指出,「為了讓消費者有選擇的機會,保護消費者跟業者權益一定要兼顧,在這種前提下促進產業公平競爭,是為了讓顧客有更好的權益」。

 

交通部提「Uber條款」原意,是想透過規範落實《公路法》第34條所訂的分業營運原則,讓小客車租賃業、小客車客運業有明確區分。新規定還說,未來租賃業要與資訊平台合作提供載客服務,最少要超過1小時,若短程載客,將依《公路法》處9千至9萬元罰鍰;除了禁止短程載客之外,還包含「禁止Uber排班與巡迴攬客」、「平台應揭露車輛、駕駛人、計費方式」,以及「造冊列管駕駛人及車輛資料」、與「車輛應黏貼專用標識」等。

 

Uber公司營運首當其衝,宣稱政府此舉將威脅 10,000 名 Uber 平台代僱駕駛及其家庭的生計,同時也限制了台灣 300 萬名 Uber 平台使用者的自由選擇權益。Uber 台灣區總經理吳罡說,法規應該促進公平競爭、市場自由、以及支持整體運輸業的升級,希望政府能與各方積極諮商,尋求多贏的解決方案。

 

「一個事件立一個法,政府管太多了。」余宛如認為,台灣若有類似UBER模式的新創公司,可能無法讓他們在台灣維持下去,雖然這幾年陸續在創新產業有修法,「但整體法制對於產業創新的精神還不夠,政府仍管太多,創新產業要能在台灣茁壯,應該讓市場自由發揮」。

 

Uber現行模式營運爭議恐難解?2013年5月,來台營運並登記為資訊服務業的Uber,《公路法》修正實施後,被取締逾48次,總罰鍰估計高達11億,2017年4月,宣布暫停服務Uber與小客車租賃業者合作,成為「租賃車媒合平台」,旗下司機則歸屬合法租賃車行。Uber此舉等同「靠行」合法租賃業者,租賃車數量更因此激增逾7千輛。台灣計程車產業聯盟指控Uber違反《公路法》,進而在去年九合一地方選前,串聯合法計程車業者上街抗議。

 

不過交通部試圖緩頰說明,消費者叫車會先得知Uber與租賃業者合作車輛及駕駛資訊,可認定為車輛租給消費者自用,並無不法,但計程車業者仍不能接受。交通部2月推出「Uber條款」再嘗試平息怒氣,法規修正預告期為2個月,4月前交通部將分區舉行座談,將各方意見納入參考,但租賃車業者揚言若不撤Uber條款,清明節前將上街抗議。

 

 

(顯圖取自余宛如、Uber官方臉書)

 

延伸閱讀
最新新聞
延伸閱讀
最新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