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武漢肺炎中央政府執行相關隔離措施,但日前卻傳多名居家隔離、檢疫者未遵守規定到處「趴趴走」,而今行政院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據第13條規定指出,罹患或疑似罹患武漢肺炎,不遵守指示而有傳染他人疑慮之虞,可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0萬罰金;而擅自離開隔離或檢疫處所者,可處以最高100萬元罰金。
為確保武漢肺炎疫情控制,行政院今(20)日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未來若居家隔離、檢疫者擅自離開檢疫處所違反規定,最高可處以新台幣100萬元。
因應武漢肺炎中央政府執行相關隔離措施,但日前卻傳多名居家隔離、檢疫者未遵守規定到處「趴趴走」,而今行政院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據第13條規定指出,罹患或疑似罹患武漢肺炎,不遵守指示而有傳染他人疑慮之虞,可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0萬罰金;而擅自離開隔離或檢疫處所者,可處以最高100萬元罰金。
另外,若是有散播武漢肺炎疫情謠言或不實訊息者,足生損害公眾或他人,可適用於刑法,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或300萬元罰金。
(顯圖由中央社授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