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選委會所提出的選務需求,中選會協助該會辦理,何錯之有?」
《聯合報》今(27)天一則即時短評,以「罷韓國家隊出動 行政中立擺一旁」為題,批評中央選舉委員會執行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不中立,洋洋灑灑將近800字列舉多項事證,怒轟中選會成「行政體系罷韓先鋒」。
中選會稍早大動作發稿,以四點理由澄清,相關指控都是為使選務推展順利,依法辦理、於法有據,說明如下:
一、中選會為獨立機關,依法辦理選務,其所擔保者為選務責任,而非任何政黨或政治精英的輸贏問題;單以近期洽借投票所為例,過程幾經波折,且若非中選會給予協助,則高雄市選委會及區公所恐將無法依規完成洽借。
二、中選會對外發稿說明或澄清,係基於法定職掌所為,這些說明或澄清等新聞稿,係含針對選務假訊息或不實指控的嚴正駁斥,遑論諸多事項亦係選務辦理事項的公告或宣導等必要內容,對外加以發稿,係依法循例辦理自無任何不妥。若依前述批評內容所指,難道中選會必須放任選務假訊息四處流竄才是行政中立?難道要讓高雄市各區公所無所適從,進而將無法依高雄市選委會的法定決議而完成洽借投票所等事宜,才是選務中立?
三、讓選民可以使用Google地圖或藉由其他資訊系統公開查詢投票所,係選務事項辦理的重要環節,亦是選務機關的法定職掌,且是此次係高雄市選委會所提出的選務需求,中選會協助該會辦理,何錯之有?
四、又中選會南下視察選務,當然於法有據,前亦經該會新聞稿對外說明在案;不僅如此,中選會主委、副主委及全體委員係依法定程序產生,均依法獨立行使職權,而不受黨派干涉,猶如所屬各地直轄市、縣市選委會主委及所有委員,亦須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公正執法,何錯之有?
(圖片截取自高雄市選舉委員會錄影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