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決結果,共99人出席,95票同意、4票反對,確定通過續編4200億特別預算。
立法院今(2)日召開臨時會表決通過,同意行政院辦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後續4年籌編案」,依前瞻條例續編4200億元,併同前期剩餘900億元編列特別預算,共計5100億元。立法院同意後,行政院將編列特別預算案送請立法院審議。
按照前瞻條例第7條第1項規定,前瞻計畫以4年為期程,預算上限4200億元,期滿後,後續預算及期程,經立法院同意後,以不超過前期預算規模及期程,並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分期辦理預算籌編及審議。
針對前瞻後續4年經費,立法院昨日進行朝野協商,民眾黨團堅決反對編列,並提出附帶決議,應設立資訊公開專區,統整各地方政府執行狀況,不過未取得共識。黨團總召賴香伶今日質疑,前瞻計畫第一期明年8月到期,為何不能明年再處理?
立委曾銘宗表示,針對後續4年預算,國民黨大方向贊成,也同意續編,但必須調整結構,並注意部會的預算執行率。他希望,大家能夠支持國中小學全面加裝冷氣,該附帶決議,也修正通過。
表決結果,共99人出席,95票同意、4票反對,確定通過續編4200億特別預算。反對票分別為民眾黨團立委賴香伶、蔡壁如、高虹安、邱臣遠。
(圖片來源:翻攝自國會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