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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通過!「房地合一稅2.0」7/1正式上路 2年內買賣房課45%重稅

2021.04.09
11:59am
/ 放言編輯部 吳栢妤

修正條文明定,2016年後取得的房地皆為課稅標的,同時也將預售屋以及特定條件的股權交易,納入房地合一稅,避免個人藉由成立公司或者營利事業炒作不動產。

 

抑制短期炒作房價!立法院院會今(9)日三讀通過攸關房地合一稅2.0的《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自7月1日起正式實施,個人、法人持有房屋未滿2年售出,將課45%重稅;持屋超過2年、未滿5年脫手,稅率為35%。

 



配合行政院「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及因應近期外界反映不動產交易市場有不當炒作問題,財政部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行政院會於今年3月11日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立法院長游錫堃今於院會宣布,《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完成三讀。

 

《所得稅法》部分條文完成修法後,「房地合一2.0」7月1日起生效。修正條文明定,境內個人持有房屋、土地於2年以內出售,稅率為45%;超過2年,未逾5年,稅率為35%;超過5年,未逾10年,稅率為20%。至於非境內居住的個人,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稅率為45%;超過2年稅率為35%。

 

針對總機構在境內的營利事業,持有房地在2年以內,稅率為45%;持有房地超過2年、未逾5年,稅率為35%;持有房地超過5年,稅率為20%;至於總機構在境外的營利事業,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稅率為45%;超過2年的稅率為35%。

 

修正條文明定,2016年後取得的房地皆為課稅標的,同時也將預售屋以及特定條件的股權交易,納入房地合一稅,避免個人藉由成立公司或者營利事業炒作不動產,以及避免預售屋的炒作。

 

三讀通過後,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表示,肯定政府對於房地合一稅進行適當調整,但她認為,單一項目無法改善居住不正義現象,房地合一稅應搭配稅基調整及囤房稅共同推動。除此之外,財政部也應改善租屋黑市問題,儘速加快各種資料健全,持續跨部會共商討論解決之具體措施,期許行政院繼續推動相關政策,回應國人對「居住正義」的期待。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也說,《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完成立法程序只是第一步,囤房稅更是房地合一稅的重要配套,未來國民黨團將加速推動此法,希望能獲各黨團的支持。

 

 

圖片來源:翻攝國會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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