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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黃曙光條款」!羅致政:純「制度面」修法、有心人士「陷黃總長於不義」!

2021.05.19
15:27pm
/ 放言編輯部 高逸帆

羅致政表示,修法後若總統認為有需要提供更多時間推動軍令,甚至軍政上的改革,總統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延任1年,不會有無限期參謀總長的問題。他再次強調,這不是因人設事、不是量身打造,是就制度面的修法。

 

潛艦國造推手、參謀總長黃曙光將在6月底屆齡退伍,民進黨立委羅致政等人提案修法將參謀總長服役年齡,得由總統核定延長最多1年,不受64歲限制,並於7月1日施行。不過,該法卻被部分人士質疑是「黃曙光條款」。羅致政今(19)日表示,黃曙光根本不適用該修正條文,在此時間點提出,卸任總長用不到,下任總長也還不知是誰,因此就沒有「因人設事」的問題,純粹就制度面討論。

 



羅致政提案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參謀總長服現役最大年齡,得由總統核定延長,惟以1年為限,不受上將服現役64歲的最大年齡限制,並自民國110年7月1日施行。

 

羅致政今日提案說明指出,有些媒體提到是黃曙光條款,事實上是陷黃曙光於不義。他說,條文在修法的內容中,提到施行日期是從7月1日開始,而黃是在6月底退伍,根本不適用。

 

羅致政表示,他這個時間點提出的意義很簡單,即將卸任的參謀總長用不到,即將上任的參謀總長也還不知道是誰,「所以就不會有因人設事的問題,反而是就制度討論」。

 

「參謀總長是執行軍令上非常重要的角色,包括掌管軍事訓練、人事管理,是國軍中最重要的指揮高層官員。」羅致政指出,但是目前條例對於上將的退役年齡限制是64歲,依過去10年來接任年齡都約62.5歲左右,距離退役年限僅剩1年半,如此重要職位但在位時間短,都會影響專業培養或經驗累積,是非常有問題的制度。

 

羅致政表示,修法後若總統認為有需要提供更多時間推動軍令,甚至軍政上的改革,總統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延任1年,不會有無限期參謀總長的問題。他再次強調,這不是因人設事、不是量身打造,是就制度面的修法。

 

江啟臣不滿直說,該修正條例立法倉促,且理由牽強,為何7月1日就要生效,而且國防部自己也不提案,他質疑立法後會產生後遺症。

 

張哲平回應,羅致政委員提出該條例後,國防部非常重視,經內部評估後,發覺提出的議題對「建軍備戰」有幫助,任何有幫助的事都希望能夠盡早做。

 

張哲平答覆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時也再次重申,黃曙光領導潛艦國造團隊有很多成員,黃負責督導管制,並負所有責任,但細部分工在建置體系都非常完備,並不會因為黃總長離開就產生重大問題。

 

總統府日前也呼籲,對外在區域局勢受到國際關注,對內國內疫情嚴峻的當下,這類對於國軍人事的過度臆測,無益於國防戰力的提升,也無助於國軍整體士氣,呼籲有心人士適可而止。只要是優秀的國軍人才,蔡總統都會全盤考量、適才適所,務必將國防整體戰力完整強化。

 

 

圖片來源:翻攝自國會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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