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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魯閣號事故時逾1月,台鐵懲處結果出爐!究責名單共12人,最高官至副局長

2021.05.27
15:20pm
/ 放言編輯部 曾齡誼

針對太魯閣號出軌事故,台鐵於26日公布懲處名單,共計12人,並說明未來的改善方針。

 

台鐵太魯閣號於4月2日在花蓮大清水隧道前發生出軌事故,最後釀49死。事後,交通部長為此下台,政府為逝去亡者舉辦公祭。事隔逾一個月,台鐵於今(26日)公布懲處結果,規劃懲處12人,最高層級人員到副局長。

 



台鐵在昨晚宣布,依據交通部「408次列車和仁至崇德間東正線出軌事故行政責任報告」,擬訂行政懲處名單,包含副局長、總工程司、處長、段長等計12人。本案就施工業者、設計監造與專案管理廠商違反契約及作業規定,臺鐵局相關人員涉有督導、管考不周予以究責,相關懲處將於運安會及交通部鐵道局發布事故調查時,再予以檢討修正。

 

 

另一方面,針對0402事故缺失,台鐵已積極辦理各項改善措施。台鐵局辦理各項改善措施如下:

 

一、臨軌工程全面停工,待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及交通部鐵道局進行相關安全複檢合格後,方可辦理復工。

二、加強各工地安全管理,由臺鐵局派專人保管工地大門鑰匙,管制人員進出,並於工地設置CCTV或電子圍籬,實施安全控管。

三、瞭望員及監工人員均配發行車調度無線電話,遇緊急狀況時,立即通知司機員停車,並通報調度員及鄰近車站。

四、未派站員之招呼站工地,由臺鐵局另雇保全人員或派員駐守,確保廠商進場施作合於規定。

五、加速建置「邊坡監視預警系統」,預定110年底完成10處、111年底完成15處(共計25處)。

六、全面盤點有異物侵入之虞路段,於6月底前完成,危害嚴重者優先設置永久性之阻隔設施,無法建置阻隔設施者則建置異物入侵告警系統,預計於10月底前提出改善計畫。

七、全面檢討工程管理的督導稽核查證機制,並加強落實履約管理。

 

最後,台鐵承諾,將持續推動改革,健全經營體制,提升營運效能,提供旅客安全、可靠的運輸服務。

 

 

圖片來源:林佳龍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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