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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紅色媒體!時力提修《國安法》︰媒體受中國指示危害國安,巨額罰鍰再撤照

2019.05.15
16:01p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陳雅菱

「北京召開的媒體峰會,已變成一國兩制的宣傳鬧劇。」黨團總召徐永明認為這類亂象恐怕到大選前都會持續,盼不論是廣電三法、國安法,都需要各黨團共同推動。

 

中共打壓台灣不遺餘力,滲透行為更是無孔不入。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提出「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容明定廣電媒體不得接受境外敵對勢力,如中國及其代理人的指示,傳播足以危害國安或傷害台灣民主體制的不實訊息,違者不只會處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高額罰鍰,必要時並逕予廢止許可、註銷執照。 

 



有多家台媒高層日前到中國參加媒體峰會。中國全國政協主席汪洋要求台媒宣傳「一國兩制」,並期待共同為「和平統一」努力;當中與會者涵蓋了廣播、電視、報紙等多元管道,讓「收買、控制台媒」的疑雲四起。時代力量就在昨(14)天舉辦「沒收不法共諜組織財產,制裁敵國收買、散佈不實訊息媒體」記者會,痛斥此類亂象。 

 

「北京召開的媒體峰會,已變成一國兩制的宣傳鬧劇。」黨團總召徐永明認為這類亂象恐怕到大選前都會持續,盼不論是廣電三法、國安法,都需要各黨團共同推動。立委黃國昌則指出,此次國安法修法重點包括了「補強範圍和罰則」;目前有關洩密部分罰則過輕,也未對境外敵對勢力加以區隔。有關為中共發展組織部分,法定刑度在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需要調高刑罰,同時也參考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7條,若是替中國發展組織,將沒收財產。 

 

黃國昌說明另一重點:「受境外敵對勢力指使,散布不實訊息且危害國家安全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廣電媒體,將處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正,若不改正可以按次處罰,或廢止其許可並註銷其執照。」他進一步表示,廣電媒體具有高度公共性格,對於維護我國民主自由的憲政秩序有應該承擔的積極角色,期盼立院各黨團能支持,共同防止紅色媒體滲透。

 

 

圖片來源:時代力量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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