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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二選舉「亂象」頻傳...可疑人士「監控投票」、手持「計數器」李雨蓁再爆:鄰里長手比「五」偷拉票

2022.01.09
12:59pm
/ 放言編輯部 林哲遠

據中選會規定,投票日於投票所四周30公尺外,若有妨害或擾亂投票之進行,或妨害民眾自由行使其投票權等不法行為,含監控行為在內,將由檢警機關依刑法第142條及第147條規定處理。

 

中二立委補選今(9)日舉行投票,卻傳出許多違反選罷法的「亂象」,台灣基進組織部主任李雨蓁稍早接受《放言》電訪時透露,不僅有民眾架設攝影機進行「監控投票」,龍山國小更出現手持「計數器」男子;在永和社區活動中心投開票所外頭,更有里長、鄰長在周圍做「暗示性拉票」。她強調,「只要出現類似違規行為,我們都會馬上請警方處理,請中二選民勇敢的出來表達你們的自由意志。」

 



李雨蓁表示,早上在霧峰國小發現,有民眾拿著著手機錄影,通報警方後目前已經排出此狀空;接著烏日九德國小也有一名婦女原本拿著腳架跟攝影機拍攝開票所,第一批請黨公職議員到場、警方做勸阻,後來這名婦女又把攝影鏡頭改裝成咖啡杯,後來被民眾舉發,目前警方也已經排除。

 

此外,李雨蓁指出,在霧峰投開票所外,出現計數器外包裝被丟在路旁,在龍井區龍山國小投開票所,有男子疑似手握計數器,目前已通知警方驅離。

 

 

李雨蓁進一步揭露,在大肚永和社區活動中心投開票所外頭,附近有里長、鄰長在周圍做「暗示性拉票」向民眾手比「五」,但在認定上有點模糊,目前已通報警察。

 

 

最後,李雨蓁呼籲,「我們在每一個投開票所都有配置外監人員,只要有類似這種影響大家投票意願的情形,都會馬上請警方處理,請中二選民勇敢的出來表達你們的自由意志。」

 

據中選會規定,投票日於投票所四周30公尺外,若有妨害或擾亂投票之進行,或妨害民眾自由行使其投票權等不法行為,含監控行為在內,將由檢警機關依刑法第142條及第147條規定處理;同時,投票日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也不得有喧嚷、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之行為,以免觸法。

 

 

圖片來源:林靜儀辦公室、李雨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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