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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黨涉違法收香港人40萬政治獻金!郁慕明「認罪」換緩起訴1年 需支付公庫5萬元

2022.01.19
16:43pm
/ 放言編輯部 翁子竣

檢方考量郁慕明與陳姓會計兩人皆認罪,並且40萬元已全數繳還國庫,因此檢方裁定給予緩起訴1年處分,但條件是郁慕明、陳姓會計需再支付5萬、3萬元於公庫。

 

新黨榮譽主席郁慕明與一名陳姓女會計2018年時遭告發,收受藥廠代理商和安行負責人甄美芳共40萬元的政治獻金。經查由於甄美芳擁有香港公民身分,依照《政治獻金法》規定不得收受,因此監察院向台北地檢署進行告發。而今(19)日檢察官認定,考量郁慕明與陳姓會計認罪,並將40萬元全數繳回,因此判處兩人緩起訴1年,並各支付公庫5萬、3萬元。

 



和安行於1974年成立,主要業務包含國外藥物代理,負責人甄美芳原為香港籍身分,後才在2020年3月取得台灣籍。2018年期間,和安行捐贈40萬元政治獻金給新黨,但依據政治獻金法規定第7條規定:香港、澳門居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等不得捐贈。新黨依法申報但未依規查證,監察院進而查出安和行負責人為香港籍,並向北檢進行告發。

 

 

遭獲告發後,新黨於2020年10月將40萬元全數繳回公庫,陳姓會計於後出庭時也認罪。滯留於中國的郁慕明,則具狀向檢方坦承表示,願接受檢方緩起訴處分,但起初以為安和行為台灣人所開設,並未多加留意。

 

檢方考量郁慕明與陳姓會計兩人皆認罪,並且40萬元已全數繳還國庫,因此檢方裁定給予緩起訴1年處分,但條件是郁慕明、陳姓會計需再支付5萬、3萬元於公庫。

 

 

顯圖取自新黨臉書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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