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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紀珠遭控欠新壽1800萬未還!竟然還不認帳?林楚茵籲:「金管會應監督公司治理!」

2022.03.07
13:44pm
/ 放言編輯部 白欣

根據《蘋果新聞網》報導,新光金前獨董、股東李勝彥揭露,現任新光銀行副董事長李紀珠於2020年底,積欠新光人壽裁罰金和不當領取年終獎金超過一年,共1800萬,至今尚未還款。李紀珠則回應,此為子虛烏有。

 

李勝彥指出,公司應向李紀珠索取加上5%年利息(90萬),若公司不積極催討,不排除採法律途徑催債。對此,李紀珠反駁,此為子虛烏有的指控,新壽並未裁罰她1800萬,更沒有追究5%利息一事,對一貫造謠中傷者將提告,不願多作評論。

 



據悉,李紀珠過去被金管會懲處,經新壽董事會決議,罰俸李紀珠10個月(660萬元),比例衡量吳東進(停職1屆3年)、總經理蔡雄繼(停薪、停止執行職務1年),其他人都已執行完畢,僅剩李紀珠尚未繳款。同時,當時決議李紀珠年終獎(1200萬元)因未具備領取資格,也應返還公司,共計1800萬,但李紀珠不服裁罰,向新壽申訴至今尚未還款。

 

「若是一般基層員工,豈有可能拖這麼久?」立委林楚茵認為,李紀珠欠款未繳,且李已經辭任副董,卻還有能力發動五次協調會,可見新光公司治理、懲處後的救濟制度是有問題的,正常公司不可能任其恣意妄為、無限期無限次申訴。

 

林楚茵也強調,雖然金管會不應介入公司內部對個案的處置,但是原則性的規範如果涉及公司治理、公司申訴制度等,身為主管機關應該出手要求改善,如同金管會主委所言「銀行不是家天下」,公司內部的紛擾遲未解決除會折損新光品牌形象,也會造成股東權益的受損,金管會應監督公司治理。

 

由於李紀珠認為裁決不符合比例原則,已多次協調新壽3位董事重新提案,想對裁罰金翻案,但均被否決,預計在本月11日新壽董事會上捲土重來。

 

 

顯圖取自民視、林楚茵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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