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砲轟境管延2年是「羞辱性行政處分」 馬英九:一定要出國才能洩密嗎?

2019.05.20
16:48p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陳依旻

馬英九出示公文之餘,也問「視什麼情形而延長?有違法洩密嗎?洩密一定要出國才能洩密嗎?這是什麼時代的邏輯?為什麼是2年?不是1年、3年?是依據什麼標準?為什麼不早點通知?要到期滿前兩天才通知?」

 

立法院日前修訂《國家機密保護法》,延長涉密人員出境管制,總統府強調,不分藍綠,所有涉密人員一體適用,並不等於完全限制出境,只需依法申請,而原本將解除境管限制的前總統馬英九與國民黨主席吳敦義,因此被延長至2021。馬英九表示,在沒有違法與洩密的情形下,延長管制毫無正當性,根本是羞辱性的行政處份。「洩密一定要出國才能嗎?這是什麼時代的邏輯?」

 



馬英九昨(19)日與國民黨主席吳敦義在黨部共同召開記者會,對外表示,卸任3年來從未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相關規定,更不用說沒有洩漏任何國家機密。馬英九出示公文之餘,也問「視什麼情形而延長?有違法洩密嗎?洩密一定要出國才能洩密嗎?這是什麼時代的邏輯?為什麼是2年?不是1年、3年?是依據什麼標準?為什麼不早點通知?要到期滿前兩天才通知?」

 

在沒有違法與洩密的情形下,馬英九怒批,此次延長管制毫無正當性,根本是一種羞辱性的行政處份。他表示,蔡英文快則1年,慢則5年後也會適用同樣規定。「妳也不希望在原本管制期限屆滿前2天,又被一紙公文通知再延長管制兩年吧?」馬英九強調,他一向守法,雖然完全無法接受延長管制的決定,但若要出境還是會提出申請。為維護自身權益,馬英九說,他與吳敦義會向總統府提出申復。無論總統府有什麼疑慮,他跟吳都願意赴總統府,親自向蔡總統說明,也希望蔡英文向他們詳細說明延長的理由。

 

至於總統府曾表示延長原因是考量到國家機密公文最低保密期限為10年,馬英九則反駁,如果這是依據,那為什麼不延長7年?而延長2年呢?「這不就對我放水了嗎?」他認為,這樣的做法就是「恣意」,高興怎樣就怎樣,不是法治社會,「要不要把我們通通禁止算了?」並說明2年時間很長,管制期內出國都要申請,行程細節都要告訴總統府,蔡英文卸任後也要受這樣待遇,也不應該,卸任總統都不該受到這樣的待遇。

 

馬英九強調,台灣民主不能倒退,不能為了選舉、黨派或個人利益,違憲濫權、踐踏民主法治、侵害人權。蔡總統經常以中華民國的自由民主為傲,並與大陸相比。可否請蔡總統告訴全國民眾,有哪一個民主國家,可以不說明理由,就限制他們的國家元首在卸任管制出境三年後再延長兩年的作法。這樣作法又與蔡總統批評的集權國家有何不同。

 

 

照片來源:中國國民黨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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