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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權報告提「台灣記者仍遭刑事誹謗罪威脅」!林楚茵籲:法官、檢察官不應該受理「濫訴」

2022.04.15
12:04pm
/ 放言編輯部 林哲遠

針對台灣媒體除罪化議題,民進黨立委林楚茵今日接受《放言》電訪時指出,我國將誹謗及公然侮辱列為刑事犯罪確實殘害台灣的新聞自由,在某種程度上應該要還給媒體,新聞自由的部分。「媒體確實善盡查證義務,但媒體也沒辦法查出提供消息者是否是惡意提供假訊息。」

 

近日美國國務院1公布「2021年各國人權實施報告」,台灣在大部分領域表現良好,但台灣記者面臨網路霸凌及訴訟威脅,特別是現行誹謗法下,受媒體負面報導的當事人,得以對記者本人與所屬媒體單位提出妨害名譽訴訟。民進黨立委林楚茵今(15)日接受《放言》電訪時指出,目前沒辦法透過現行的法規去禁止受媒體負面報導的當事人提出告訴,但法官、檢察官面對當事人以濫訴的方式來箝制新聞工作者的自由時,就不應該受理。

 



美國國務院於美東時間12日公布「2021年各國人權實施報告」,其中有關台灣部分,再度肯定我國是多黨選舉的民主政體,台灣政府尊重憲法所保障人民的和平集會自由,也未限制人民使用網路或進行言論審查;台灣2020年總統暨立委選舉自由公正,女性國會議員比例也從2016年的38%提升到42%的新高。

 

不過,該報告也再度提及我國將誹謗及公然侮辱列為刑事犯罪,台灣記者面臨網路霸凌及訴訟威脅。特別是現行誹謗法下,受媒體負面報導的當事人,得以對記者本人與所屬媒體單位提出妨害名譽訴訟。雖鮮少有記者被以妨害名譽刑事罪定罪,但部分法律學者與NGOs持續呼籲,誹謗只應被視為民事議題。

 

此外,報告也持續關切中共透過施壓台灣媒體母公司在中國的商業利益,企圖影響台媒運作。報告引述台灣記者指出,要刊登批評中共的新聞有困難,因為北京施壓在中國做生意的台灣企業,要他們不得在刊登類似報導的媒體版面登廣告。

 

針對台灣媒體除罪化議題,民進黨立委林楚茵今日接受《放言》電訪時指出,我國將誹謗及公然侮辱列為刑事犯罪確實殘害台灣的新聞自由,在某種程度上應該要還給媒體,新聞自由的部分。「媒體確實善盡查證義務,但媒體也沒辦法查出提供消息者是否是惡意提供假訊息。」

 

若透過這種濫訴的方式對付媒體恐怕會形成「寒蟬效應」,林楚茵表示,目前沒辦法透過現行的法規去禁止受媒體負面報導的當事人提出告訴,但法官、檢察官面對當事人以濫訴的方式來箝制新聞工作者的自由時,就不應該受理。

 

 

(圖源:林楚茵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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