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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打黃牛!《文創法》三讀修正通過,大量掃票可處三年徒刑及300萬以下罰金

2023.05.12
15:17pm
/ 放言編輯部 呂雲笙

查緝黃牛有四大配套,分別以入法明定及附帶決議的方式來擴大規範。首先是加強查緝,入法明定黃牛犯罪樣態並提高罰則,不法獲利可裁處票券金額10至50倍之外,更針對以不正方式大量掃票的行為,裁處三年以下徒刑及300萬以下罰金。

 

疫情解封後藝文演出市場逐漸回暖,然而不肖黃牛業者趁機從中賺取暴利引發關注,立法院今 (12)日三讀通過修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政府將以中央聯合地方組成「打牛小組」針對機器掃票、高價轉售等黃牛行為外,也將持續和個演唱會舉辦城市合作,除了輔導售票系統外,也會持續將防堵搶票機制進行最佳化。

 



立委吳思瑤指出,查緝黃牛有四大配套,分別以入法明定及附帶決議的方式來擴大規範。首先是加強查緝,入法明定黃牛犯罪樣態並提高罰則,不法獲利可裁處票券金額10至50倍之外,更針對以不正方式大量掃票的行為,裁處三年以下徒刑及300萬以下罰金。

 

吳思瑤說明,也將設置檢舉制度,給予吹哨者檢舉獎金,讓民間一起抓黃牛。也責成文化部推動鼓勵而不強制的售票實名制,透過補助提高誘因,並且督促文化部建立換票平台,透明、公開、合理的換票機制,保障藝文展演票券正常化流動。

 

吳思瑤表示,她想強調她主張研議制定「黃牛防制專法」,再擴大融合現行《鐵路法》《社維法》,應修尚未修的《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醫療法》,將交通、藝文、運動產業、醫療甚至更多新興黃牛犯行類別,整合跨部會所有政策工具,強化查緝作為,打擊黃牛才更有力。另一項修法重點,就是鼓勵民間擴大投資文化創意產業,提升投資抵減的租稅優惠。

 

吳思瑤指出,修法重要突破包含適用對象特別兼顧事業及個人;投資標的除常見以公司或事業為主體外,更加入符合影視音實務的專案型投資;持股時間亦由3年放寬為2年,事業最高抵減率20%、個人最高減除率50%等,實施年限可達10年。

 

除了修法內容以外,吳思瑤表示,今天修法之後,國家扶植的重點產業不再只是高科技、生技醫療或綠能產業,文化事業終於不再是outsider(局外人) 。以台灣文化為核心的內容產業,將能讓文化軟實力成為台灣下一個護國神山。「我們修法挺文化,大家一起來消費助文化。在這裡鼓勵大家用政府普發的6000元來進行文化消費,年輕朋友搭配文化禮金來聽演唱會。」

 

 

圖片來源:吳思瑤臉書、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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