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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不可擋】色狼不分藍綠白

2023.06.05
09:21am
/ 王瑞德

令人不可思議的是,這些捲入性騷擾案件中的嫌犯,竟然不是作姦犯科的反社會性人格者,而是被視為社會中堅份子的政治人物、評論名嘴、專家學者、意見領袖,這些原本都應該是社會的中堅份子,沒想到衣冠楚楚竟是衣冠禽獸!

 

一場驚天動地的性騷擾案震撼並動搖了民進黨的江山,一連串的Me Too出來爆料,重點不在於性騷擾的內容,令人不可思議、更加震撼的,是民進黨的婦女部主任跟青年部主任等幹部,在得知所屬部下遭到性騷擾的相關投訴時,不僅沒有伸出援手站在被害者的立場處理,竟然還以種種方式試圖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形同包庇加害人!事後不知閉門思過,捲入醜聞人士竟還揚言提告,引發社會各界撻伐!

 



如今地雷一個接一個引爆,造成現在的民進黨主席賴清德必須三度出面向國人道歉,前任黨主席也就是總統蔡英文也公開道歉,至於一手提拔這些涉及包庇的民進黨幹部的前民進黨主席卓榮泰公開道歉,一場風暴捲入包括民進黨的黨工,包括民進黨的包商,包括電視上評論的名嘴,包括學富五車道貌岸然的專家學者。

 

性騷擾不分藍綠白

 

沒想到正當國民黨見獵心喜,想要利用民進黨陷入性騷擾處置不公疑雲從中獲利之際,卻跳出資深女媒體人指控前花蓮縣長、現任中國國民黨立法委員傅崐萁,捲入公開在餐會中強吻資深女記者的離譜事件,而且還點名前台北市長郝龍斌作證,雖然傅崐萁公開否認,強調自己婚姻美滿從未有緋聞,從未對女性進行性騷擾,也要求被害人去提告,但是被害人直接公開點名傅崐萁三個字,而傅崐萁的政敵,也就是代表中國國民黨擔任總統候選人的侯友宜,也立刻見獵心喜跳出來指控,要求國民黨中央一定要處理傅崐萁的案件,國民黨面對主席愛將兼操盤手被指涉及性騷擾,竟然以全案發生時當事人非國民黨員想要混過去!

 

而更令人尷尬的是,國民黨智庫的特約副研究員,還曾經擔任過黨主席特別顧問的專家學者,竟然也傳出以種種理由藉口要求女記者跟女性友人上車,形同五十步笑百步,而媒體報導國民黨陣營從以前到現在連續發生過十多起的性騷擾事件,事實證明不僅垃圾不分藍綠白,色狼一樣不分藍綠白!只要是涉及性侵害、性騷擾的社會敗類,不分黨派都應該一一清除,不能容許繼續擔任國家廟堂,甚至擔任為民喉舌的國會議員。

 

在這些性騷擾事件當中,不管是假借工作上的接觸,言語調戲,或是肢體上的碰觸,也包括合作廠商之間不當接觸,甚至還有同事和長官之間的性騷擾,造成被害人莫大痛苦,而受害者從少不更事的女大學生工讀生,一直到資深女記者都慘遭傷害,甚至造成當事人因此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有些人還得了憂鬱症甚至躁鬱症,對被害人的傷害無以復加,社會不應該去撻伐這些被害人,應該去追求真相。當然也不允許有仇報仇、沒仇練拳頭,故意公報私仇的情況發生,一定要查得清清楚楚、水落石出,有些性侵案甚至於還包括同性之間,像有一位名人就跳出至少三位的被害男子,指控他有性騷擾行為,甚至包括肢體上近乎性侵害的行為發生,像這樣的行為就必須追究到底。

 

有些案例當中,甚至直指已經對性器官進行不當接觸,事後還有和解情況發生,這是不可思議的,因為性侵害防治法不像性騷擾防治法一樣是告訴乃論,而是公訴罪,檢察官在得知以後應該主動指揮偵辦,絕對不能讓性侵害的案件因此而得到私了的機會,讓嫌犯得以逃脫。而有些性騷擾的行為甚至於還針對一些媒體工作者,或是電視節目幕後工作者,包括對女主播、女企劃、女主持人等等下手,連已嫁為人婦的人妻都不放過,其手法如出一轍,像這樣的行為都必須繩之以法,必須公諸於世,不分黨派、不分職務、不分學歷、不分年紀、不分性別,都應該還被害人一個公道!

 

至於世界上最無恥的,便是自己打著最高道德標準,去指責別人的錯誤,但是面對自己內部不堪聞問的醜聞卻無法斷然處置。

 

從這一次的性騷擾事件裡面,可以看到色狼不分藍綠白!性騷擾是人品的問題,與政黨、職業、年紀、學歷完全無關,令人不可思議的是,這些捲入性騷擾案件中的嫌犯,竟然不是作姦犯科的反社會性人格者,而是被視為社會中堅份子的政治人物、評論名嘴、專家學者、意見領袖,這些原本都應該是社會的中堅份子,沒想到衣冠楚楚竟是衣冠禽獸!

 

在21世紀的台灣竟然還會發生這樣的事情,竟然還有人想要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進行包庇,這才是最為人詬病跟不可思議的行為!試想被害人如果是你的女兒、你的女友、你的太太、你的母親,你又會作何感想?性騷擾只有對錯,沒有理由,沒有藉口,這是一條不歸路,你逾越了這條界線,那就代表你必須在人生的某一天,付出慘痛的代價,最重的懲罰甚至會造成你一生身敗名裂!

 

而不分藍綠白所謂性騷擾的犯案手法,大致都是先以言語試探調戲,緊接而來就開始出現所謂的肢體語言,或碰手,或摟腰,或熊抱,或摸胸,甚至於直接想採取已經接近性侵害程度的肢體動作,許多被害人因為害怕工作不保'或是突然間遭到驚嚇所以會產生截然不同的反應,但是不能因此去責備被害人,就像去責備性侵害的被害人為什麼裙子要穿這麼短、為什麼不抵抗、為什麼不尖叫、為何不竭盡所能的針對歹徒的獸行進行反抗一樣的荒謬!

 

新北地方法院在三月底曾經做成判決,在新北市一家補習班的負責人跟女員工到地下室去搬東西時,老闆突然從背後熊抱女員工,女員工掙脫以後,沒想到來到4樓,老闆再次熊抱女員工,當天女員工下班的時候,面對來接她的男朋友激動哭泣,男朋友試圖靠近安撫她時,結果她連男朋友靠近都有深深地排斥感,最後被告的律師在法庭上,竟以被害人事後還曾經在公司內和同事聊天20分鐘,當天甚至還自動加班跟老闆獨處為由進行辯護,最後法官判除這個老闆六個月有期徒刑,理由是每個被害人在面對性騷擾案件時,他的反應都不一樣,這個法官判的好,因為這才是真正接近實務的正確判決。

 

其實性騷擾防治法跟我有一點關係,當年我發現妨害風化罪中的公然猥褻嫌犯,竟然只會被判處500元的罰金,低的有點離譜,經我在媒體呼籲了以後,後來在強制猥褻罪裡面加重其刑,沒想到部分基層地檢署的檢察官,卻強調強制兩個字必須表達拒絕或反抗,有被害人因為在公車上睡覺的時候遭人摸胸部,她醒來了以後以為自己在作夢,她又閉眼休息後,對方竟然再度襲胸,她尖叫後公車司機將車子開到派出所,沒想到依強制猥褻罪移送地檢署之後,最後竟由檢察官裁定不起訴處分,理由是強制猥褻罪必須有強制的動作,但是被害人並沒有反抗的動作,未表達違反其意願,所以不符合強制猥褻中的法條規定,因此不起訴處分。

 

當時檢察官不起訴,還建議被害人循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因為社會秩序維護法有規定,在公共場所出現相關行為可以裁處6000元的罰金,問題是很多案子經過起訴或不起訴後,已經過了一段時間,已經超過社會秩序維護法的法律追訴期,最後甚至於被告還揚言要控告被害人,當時這個案例經本人大肆報導後,高檢署曾經召集全國各地檢署的代表,開了一場會,因為台灣也非常不可思議的出現強吻判無罪,說是國際禮儀等與現實脫節,跟人民期待不符的司法判決,後來大家在會中作成決議,在法律上的正面表列與負面表列之間作出選擇,因為發生了未成年的智障少女遭性侵後無法說出她要拒絕的言語,結果因此判決被告無罪,最後會中決定不再以被害人說「不」作為違反其意願的判決依據,應以被害人未答應、未同意,就成立強制猥褻罪的構成要件,就是只要被害人未同意,你就不可以對他進行肢體上的接觸。

 

沒想到過幾年後,照樣有基層檢察官又回到了本來的強制猥褻罪的強制兩個字上打轉,又將被告不起訴處分,這也催生了後來另外成立性騷擾防治法,規定除了肢體上的接觸之外,包括言語調戲,包括言語騷擾,甚至於眼神不正針對被害人的胸部或眼睛進行直視,而造成被害人不快,都成立性騷擾防治法,而且職場上必須成立性平單位進行調查,否則會遭處分,此次民進黨最大的問題,便是當向職場上的長官求助時,長官不僅沒有火速調查處理並將全案移送法辦,竟然形同協助吃案,竟然試圖大事化小,這才是民進黨這些人所犯下的最嚴重的錯誤。

 

差點動搖國本的性侵案

 

而千萬不要小看有關性犯罪的處理態度,台灣曾經爆發過差一點動搖國本的性侵害案件,只因為國民黨當局處理性侵案件時,當時協助性侵嫌犯者撂下一句:「他的父親功在黨國,性侵一個台灣女人算什麼?」造成群情激憤,最後時任法務部長的馬英九和調查局長的吳東明必須親自開記者會向全國婦女同胞道歉!

 

全案發生在30年前1993年1月5號,當時中國國民黨掌控的調查局,有四位調查官跟一名陳姓商人去吃飯,吃完飯以後到酒店續攤,結果調查官找來一位方姓男子,陳姓商人鑒於對方酒量很好,立刻找來酒量更好的女秘書,當時陳姓商人有事先離開,但是在那個還沒有大哥大的時代,陳姓商人一直找不到女秘書,發現她沒回家也沒回公司,最後在凌晨重新回到酒店,酒店媽媽桑告訴他女秘書在包廂內遭到相關人性侵害,當時酒店的服務生跟坐枱小姐發現後都想阻止,卻被調查局的官員一句:我們來處理就好拒絕,陳姓商人非常不高興,事後興師問罪,可是對方只想要和解,陳姓商人最後一狀告上調查局政風室,不料做完筆錄以後出來,當天晚上他所經營的特種行業立刻遭到台北市政府的突襲臨檢找麻煩,造成他的生意嚴重損失。

 

最後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之下,陳姓商人在兩名民進黨的立法委員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正式提出控訴,調查局將全案移送後,檢察官原本要對涉案的方姓男子進行限制出境,卻發現調查局移送的方姓男子是化名,經查了一個星期後才查出他的真實身分,但是通知航警局進行境管時卻發現方姓男子已經在調查的期間,坐飛機透過香港逃到加拿大,從此以後遭到通緝整整25年,一直到超過法律追訴期下都沒辦法抓到他,最後他竟然可以因此而逍遙法外!當時涉案的調查局官員記過的記過、調職的調職,被移送法辦的調查官最後有一位被判刑一年多,還入監服刑,但是當時媒體所報導的一句:「他父親功在黨國,性侵一個台灣女人算什麼?」引起全國人民憤怒,在群情激憤的情況之下,30年前的中國國民黨籍法務部長馬英九和調查局長吳東明,被迫公開向全國婦女道歉,一件性侵案差一點演變成不可收拾、動搖國本的重大刑案。

 

而更令人覺得不可思議的是,嫌犯逍遙法外25年逃過了法律的追訴,但是當時勇敢出來揭發本案的陳姓商人,卻在他向調查局政風室檢舉的整整三年後的同一天,從公司出來後被車撞死,當時引起社會諸多的聯想,這就是當年非常震撼的女秘書酒店包廂性侵案。

 

 

圖片來源:;示意圖製作:放言視覺設計部 林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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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德
自由時報資深記者丶新新聞副總主筆;世界新聞專科學校編輯採訪科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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