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黃碧雲經檢方認定恐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以及羈押的必要性,在諭知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押後,法院於今日上午10點30分開庭裁定羈押禁見。
屏東地檢署日前偵辦罷免民進黨原住民立委伍麗華案涉連署造假,指揮各地調查單位對國民黨桃園市、花蓮縣、台東縣、南投縣黨部等多處地方進行搜索,約談10名嫌疑人、五名證人共15人到案說明。訊後檢察官認定國民黨組發會副主委黃碧雲涉偽造文書、違反個資法等罪嫌重大,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法院今(2日)裁定黃碧雲收押禁見。
原民立委伍麗華自四月按鈴控告其罷免案領銜人張芳碩涉嫌偽造文書、違反選罷法,經檢方調查後確認有不少民眾的個資遭冒用;檢方也於五月發動全台性搜索,帶回張芳碩等藍營黨公共11人,張也於後續因罪嫌重大被法院獲准羈押禁見;昨1日檢方二度大搜索,約談15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於昨晚訊問後,認為被告黃碧雲及國民黨組發會專委李得全涉偽造文書、違反個資法與選罷法等罪嫌重大,向法院聲押黃碧雲;李得全因檢方顧慮其身體狀況不佳,基於人道考量處其50萬元交保。
被告黃碧雲經檢方認定恐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以及羈押的必要性,在諭知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押後,法院於今日上午10點30分開庭裁定羈押禁見。
對此,屏東地檢署也特此說明,檢察官辦案皆依法進行,並依照刑事訴訟程序中立、公正蒐集證據、認定事實,而為了保障偵查運作及程序正當性,請社會外界勿任意揣測或臆測案情。
(圖片來源:三立新聞網、伍麗華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