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卓榮泰表示,青年購買自住房屋,即便非屬於新青安貸款,但如果符合自住、首購條件,或是自住房屋一屋換一屋的貸款申請,也應該優先滿足。
行政院推出「青年優先三重奏」,包含婚育宅加補貼、育嬰照顧更彈性、新青安更彈性。行政院長卓榮泰今(4)日在院會中裁示,「自今年9月1日起,新青安貸款不計入銀行法第72條之2規定比率的限額」,放寬所謂的「銀行不動產放款天條」,解決近日市場接連傳出房貸荒。
新青安貸款已經推動一段時間,但受央行去年9月實施選擇性信用管制,以及銀行法第72條之2規定,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的3成,俗稱銀行不動產放款天條等影響,近日市場接連傳出房貸荒。
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轉述卓榮泰在會中裁示,卓榮泰表示,「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精進方案」(下稱新青安貸款)。自112年8月1日起推動施行到114年7月底,已經協助將近13萬戶無自有住宅的家庭購屋安居。
卓榮泰再說,鑑於過往新青安貸款執行期間,外界曾有助漲炒房的疑慮,在財政部已提出優化措施後,包含借款人限貸一次、徵提自住切結書,並督導公股銀行落實徵授信審核、強化貸後管理及稽查,已能確保符合青年首購自住的目的。
卓榮泰指出,「銀行法第72條之2」為控管銀行的流動性,考量銀行房貸逾放比率長期低於其他授信業務,資產品質穩健,而且目前銀行流動性無虞。
卓榮泰指示,為落實協助無自用住宅青年購買自住房屋的政策,在兼顧銀行辦理不動產貸款的風險控管下,依金管會報告內容,將銀行辦理新青安貸款的撥款案件,「自114年9月1日起不計入銀行法第72條之2規定比率的限額。」
卓榮泰指示,銀行不得搭售購買其他金融商品為融資貸款的條件,不得在貸款過程中有不當或是多次勸誘。請金管會與財政部要求各行庫務實做到這項規定。
卓榮泰表示,青年購買自住房屋,即便非屬於新青安貸款,但如果符合自住、首購條件,或是自住房屋一屋換一屋的貸款申請,也應該優先滿足。
另外,卓榮泰請財政部及金管會督導公股銀行遵循金融主管機關徵授信規範及中央銀行不動產信用管制等規定辦理,並加強查核轉租、人頭戶及營業等未符合新青安自住目的的貸款,以遏阻投機行為,確保銀行信用資源優先用於民眾購屋自住,促進整體房市健全發展。
(圖片來源:行政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