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帝穎指出,李德維的說法本身就已誤導社會大眾,以為「聲請輔助宣告」等於「法院認定有病」⋯
馬英九基金會風暴持續延燒。國民黨立委 李德維 日前在節目中爆料,稱馬英九胞姊 馬以南 曾傳訊息給 金溥聰 ,內容提到若金持續「傷害英九」,家人將向法院聲請馬英九輔助宣告。不過律師 黃帝穎 今(27)日發文直批,相關說法存在「兩大法律謬誤」,不但扭曲輔助宣告制度,更搞錯馬英九在案件中的法律身分。
黃帝穎指出,李德維在節目中提到的訊息內容包括:「不如宣告他有病」,但這種說法本身就已誤導社會大眾,以為「聲請輔助宣告」等於「法院認定有病」。
他強調,依《家事事件法》規定,輔助宣告是否成立,法院必須依據精神鑑定結果判斷,且鑑定程序需由精神科專科醫師或具精神科經驗醫師參與並出具書面報告。
黃帝穎表示,馬英九日前已透過錄影自證語言與書寫能力,也明確表示不同意馬以南替他聲請輔助宣告。在這種情況下,馬以南很可能根本無法提出完整精神鑑定資料。
他更透露,台北地院今年就曾出現類似案例,當事人拒絕精神鑑定,並明確表達反對輔助宣告聲請,最後法院直接裁定駁回。
因此黃帝穎認為,李德維節目中所念訊息,明顯把「提出聲請」與「法院裁定成立」混為一談,「不是聲請就生效,更不是被聲請就代表有病。」
黃帝穎:就算輔助宣告 也不影響刑事偵查
黃帝穎也指出,另一個重大法律錯誤,是把馬英九在案件中的法律角色完全搞混。
他表示,目前馬英九基金會爭議,核心在於基金會是否遭侵占、背信,馬英九在法律上可能是「證人」或「被害人」,而非加害人。
黃帝穎提到,日前馬英九基金會召開記者會時,金溥聰曾公開出示蕭旭岑收錢照片,但帳目中卻沒有相關入帳紀錄;基金會委任律師也公開指出,若財團法人成員在外收受捐款卻未依法入帳,甚至自行挪用處分,恐已涉及背信或公益侵占。
因此黃帝穎強調,即便馬英九未來真的被裁定輔助宣告,也完全不影響檢調持續偵辦基金會是否涉及侵占或背信。
他舉例,就像限制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若親眼目睹犯罪,仍然可以作證一樣。
黃帝穎最後直言,李德維在節目中念出的相關訊息,「不但扭曲輔助宣告制度,也完全搞錯馬英九在案件中的證人與被害人身分。」
(圖片來源:放言記者拍攝、三立新聞網、黃帝穎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