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界目前關注的焦點,不只是郭明鑑是否將對媒體提起法律行動,也包括他對蔡鎮宇至今未提出傷害告訴,究竟是現階段的法律策略,或仍保留後續提告空間…
國泰世華銀行前董事長郭明鑑30日透過律師發布6點聲明,表示已委請律師蒐證,若媒體報導涉及誹謗、加重誹謗或妨害信用等情形,將依法追究民、刑事責任。不過,相較於高調宣示將對媒體採取法律行動,外界也注意到,與郭明鑑發生肢體衝突的國泰金控創辦人蔡萬霖三子蔡鎮宇,至今並未遭郭提出傷害告訴。
郭明鑑在聲明中,主要針對兼任世芯-KY獨立董事,以及擔任香港上市公司遠東宏信、順誠控股董事等職務提出說明,強調相關兼職均依公司規定完成申報,並未參與國泰投信任何投資決策或交易執行,也未藉此獲取任何不當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郭明鑑兼任世芯-KY獨立董事,以及擔任遠東宏信、順誠控股董事等資訊,本來就是公開資訊。兼職是否涉及利益衝突,也早已成為公共討論議題。民進黨立委林楚茵先前也曾在臉書發文,質疑郭明鑑擔任董事的香港公司是否涉及中資背景,並呼籲主管機關進一步釐清相關事實。
另一方面,6月23日郭明鑑與蔡鎮宇在辦公場所發生肢體衝突,警方到場處理時,郭明鑑當場表示不需報案,也沒有提出告訴。國泰世華銀行隔日發布聲明證實事件,並表示雙方因兼職議題產生誤會,相關問題應循理性溝通及合法程序處理。
律師指出,普通傷害罪屬告訴乃論,依《刑法》規定,告訴權人可於知悉犯罪事實後6個月內提出告訴。因此,郭明鑑目前沒有提出傷害告訴,並不代表日後已喪失提告權利,在法定告訴期間屆滿前,仍可依法行使告訴權。
因此,外界目前關注的焦點,不只是郭明鑑是否將對媒體提起法律行動,也包括他對蔡鎮宇至今未提出傷害告訴,究竟是現階段的法律策略,或仍保留後續提告空間。由於6個月法定告訴期間尚未屆滿,相關法律選擇仍未完全排除,也讓整起事件後續發展持續受到關注。
(圖片來源:AI示意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