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大金控表示,公司充分尊重少數股東表達意見及依法尋求救濟的權利,但股東對換股價格的爭議,與金融監理審查分屬不同制度範疇,不宜混為一談…
元大金控併購元大投信股份轉換案已於7/7送金管會審查,對於元大投信少數股東訴求,元大金控重申,全案依《企業併購法》辦理,且在雙方股東會中,以逾9成贊成數通過,獲得高度支持。
聲明全文如下:
元大金控表示,本案係依《企業併購法》辦理股份轉換,該法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並已就企業併購程序、異議股東權利及公平價格救濟機制訂有明確規範,原則上不因產業別而有不同。公司充分尊重少數股東表達意見及依法尋求救濟的權利,但股東對換股價格的爭議,與金融監理審查分屬不同制度範疇,不宜混為一談。
本案獲元大投信94.93%股權支持,異議股東權益固應依法保障,絕大多數股東依法作成的決定亦應受到尊重。異議權是法律賦予少數股東的救濟權利,並非對企業併購案的逕行否決權,相關爭議應回歸《企業併購法》所定機制處理。
(圖片來源:三立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