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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新聞/評論》食安高標不能換了位置就改變!致癌油案考驗民進黨的執政承諾

2026.07.08
13:01pm
/ 放言編輯部

當食安治理需要靠民怨提醒政府該積極,當年喊出的高標準,就不再只是價值宣示,而是今天必須被檢驗的執政承諾…

 

2014年,強冠餿水油事件震撼全台,當時還在野的民進黨,對國民黨政府提出最嚴厲的質問:為什麼不第一時間預防性下架?為什麼資訊不全面公開?為什麼要等到民怨炸鍋,政府才開始補破網?

 



12年後,場景換了,角色也換了。

 

民進黨從在野黨變成執政黨,卻在中聯油脂致癌物超標案裡,面對幾乎相同的質疑:下架為什麼慢半拍?下游名單為什麼一開始不公開?第二層加工品為什麼一度不用全面下架?當年要求別人的高標準,如今變成自己執政團隊躲不掉的一面鏡子。

 

▍2014年的標準:食安不能等,政府不能慢

 

2014年的強冠餿水油案,源頭是屏東地下油商郭烈成長期供應餿水油、皮革油、動物飼料用油,混充食用豬油後,透過強冠企業製成「全統香豬油」,再流向味全、85度C、奇美食品等235家業者。

 

那是一場典型的蓄意犯罪。

 

最終,強冠負責人葉文祥被判重刑,地下油商郭烈成也遭判刑。行政院在輿論壓力下開放豬油緊急進口、提高檢舉獎金,江宜樺內閣雖未大規模下台,卻承受了「反應太慢、包庇大廠」的猛烈砲火。

 

▍2026年的難題:案情不同,民眾不安一樣真實

 

2026年的中聯油脂案,性質並不完全相同。

 

中聯案目前看起來,並非業者蓄意添加有毒原料,而是問題油品驗出苯駢芘超標,可能涉及原料、製程、檢驗與通報鏈條失靈。換句話說,它比較接近製程污染與風險管理疏失,而不是2014年那種黑心油混充犯罪。

 

但民眾對食安風險的感受,不會因為法律分類不同而變得比較寬容。

 

相關油品早在5月中就已出現自主檢驗異常訊息,卻直到6月30日才由中聯通報主管機關;政府端則是從7月1日處理第一層產品,到7月7日才宣布第二層受影響產品也全面預防性下架。整個過程拖了7天,足以讓在野黨搬出「拖到民怨炸鍋才回應」這種與2014年如出一轍的批評句式。

 

▍藍白反將一軍:民進黨昔日標準被拿回來檢驗

 

耐人尋味的是,這次不分藍白,都直接拿民進黨昔日在野時的食安標準反將一軍。

 

當年民進黨要求的是:面對食安疑慮,政府不能只用行政分類、風險比例、業者說法來切割責任;只要消費者可能吃下肚,就應該站在預防原則這一邊。如今衛福部一度容許「20%以下產品免下架」,自然讓外界追問:人民還能不能安心把健康交給政府?

 

這些質問的邏輯,幾乎就是把民進黨2014年的老台詞換個主詞再說一次。

 

差別只在於,當年站在監督位置上要求別人負責的是民進黨;今天坐在執政位置上被要求負責的,也是民進黨。

 

▍食安不看政黨顏色,只看政府反應速度

 

食安事件從來不挑政黨顏色,它挑的是政府反應的速度、資訊公開的誠意,以及面對風險時願不願意站在消費者這一邊。

 

當年那個在野黨用來質問別人的標準,如今變成執政黨自己躲不掉的鏡子。民進黨在2014年比誰都清楚,食安危機不能等、不能拖、不能先替業者找緩衝空間。既然如此,到了2026年,民進黨政府更沒有理由忘記自己當年怎麼要求別人。

 

▍真正的問題:高標準為何換了位置就縮回去?

 

這不是要把兩案性質硬說成一樣,而是要問:如果當年民進黨認為「預防性下架」是政府面對食安風險的最低標準,為什麼今天自己執政時,卻要等到地方政府、在野黨與輿論三面夾擊,才把這個標準重新拿出來?

 

人民真正不安的,不只是問題油流向哪裡,而是同一個政黨在不同位置上,對食安風險的標準為什麼會變。

 

當食安治理需要靠民怨提醒政府該積極,當年喊出的高標準,就不再只是價值宣示,而是今天必須被檢驗的執政承諾。食安高標不能因為換了位置就改變,政府面對疑似致癌風險油品,更應該第一時間站在消費者這邊,用最快速度公開資訊、擴大下架、堵住制度漏洞。這才是民進黨曾經要求別人的標準,也應該是它今天對人民負責的最低標準。

 

 

圖片來源:AI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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