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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新聞》毒油出事就急著修法?周永鴻警告:法早就在那裡,別讓台中市府責任被洗掉

2026.07.14
12:22pm
/ 放言編輯部 李云瑄

這場毒油風暴真正考驗的,不只是食安制度夠不夠嚴,而是中央與地方政府是否敢把責任一層一層攤開。

 

致癌油品事件尚未落幕,行政院已拋出檢討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但台中市議員周永鴻今(14日)在《新聞放鞭炮》節目中直言,這起事件真正暴露的未必是法律不足,而是行政機關沒有把現有法律確實執行。

 



他警告,如果每次重大事件發生後,中央、地方都立刻把問題推向「法規不夠完整」,原本應被追究的稽查、通報與決策責任,很可能就此被掩蓋。

 

周永鴻指出,現行食安法規並非沒有處罰工具。此次事件中,中央與地方政府都已能依法對業者開出數百萬元、甚至上億元罰鍰,這就證明法律早已提供處分依據。

 

「如果沒有違法,政府怎麼能罰?既然罰得下去,就不是沒有法律,而是過去有沒有確實執行。」

 

他表示,食安法規由中央制定,但第一線稽查、查廠、掌握產品流向與通報其他縣市,主要由地方政府負責。

 

中聯油脂廠區位在台中,問題油品也從台中生產、流出,台中市政府是否及時掌握、是否確實查核,以及接獲訊息後有沒有立即通知中央及其他縣市,都必須交代清楚。

 

周永鴻認為,現在若把焦點全部轉向修法,最容易消失的就是台中市政府與其他地方主管機關的責任。

 

他指出,依照食安通報機制,台中若發現問題產品流向其他縣市,本來就有責任主動通知相關地方政府,而不是等中央統一公布後,再回頭批評中央蓋牌或資訊不足。

 

「地方政府不是只負責開記者會。稽查在地方、通報在地方,發現問題後有沒有立即處理,這才是第一線責任。」

 

周永鴻也以過去非洲豬瘟及廚餘管理爭議為例指出,地方政府面對執行不力時,經常以法規不清楚為由推卸責任,但許多規定其實早已存在,問題是地方是否真正落實。

 

他表示,法規當然可以隨事件補強,但修法不能成為行政機關卸責的出口,更不能讓社會誤以為,只要法律重寫一次,過去的失誤便不必追究。

 

周永鴻進一步表示,備受爭議的20%門檻,本來就不是法律明文規定,而是專家會議與行政決策所做出的判斷。

 

既然這項決策後來因民意反彈與風險考量而撤回,便更證明爭議核心不是法條,而是誰提出、誰核定,以及為何低估民眾對致癌物質的恐懼。

 

他指出,對一般民眾而言,只要聽到產品含有致癌物質,最直接的期待就是全面下架、迅速查清流向。政府若只用比例、標準與技術細節回應,很容易與人民的感受脫節。

 

南投集集鎮長候選人陳紀衡也表示,法規可以修,但不能因修法而跳過責任政治。

 

他認為,民進黨過去曾以相同標準要求國民黨政府在食安事件中負責,如今自己執政,就應接受同樣檢驗。

 

「遇到問題要修法,沒有錯;但誰做錯判斷、誰延誤處理,也必須有人負責。」

 

這場毒油風暴真正考驗的,不只是食安制度夠不夠嚴,而是中央與地方政府是否敢把責任一層一層攤開。

 

法可以再修,但已經發生的通報空窗、稽查失靈與政策反覆,不能跟著新法一起被翻頁。

 

 

 (圖片來源: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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