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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德代表投書德媒:聯大2758號決議未涉台灣

2026.08.13
08:17am
/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尚縈柏林12日專電)駐德國代表谷瑞生近日投書德國媒體指出,北京經常援引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主張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但這項決議實際上僅處理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並未涉及台灣,也未授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體系代表台灣。


谷瑞生以「台灣:為何北京的主張在國際法上站不住腳」為題撰寫專文,9日刊登於讀者群涵蓋德國政界、企業及政策研究圈的「論壇媒」(Table Media)旗下聚焦台海與中國的China.Table Briefing。


根據駐德代表處新聞稿,谷瑞生在專文中回顧,中華民國是聯合國創始會員國,也是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最初5個常任理事國之一。1949年國共內戰後,中華民國政府遷往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則在中國大陸成立。


1971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第2758號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中國在聯合國的席位。谷瑞生指出,北京經常援引這項決議,作為台灣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依據,但決議實際上僅處理「中國代表權問題」,內容沒有提及台灣,也沒有授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體系代表台灣。


谷瑞生進一步指出,中國政府仍將2758號決議解讀為台灣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並將這項解讀與北京的「一中原則」結合。然而,歐盟採取獨立的「一中政策」,且明確有別於北京的「一中原則」。


他強調,歐盟及其會員國均未承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然而北京對2758號決議的解讀已產生實際影響,使台灣持續被排除在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WHO)等聯合國專門機構及其他國際組織之外,阻礙國際合作。


他並從國際法角度主張,依據1933年「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國家構成要件包括常住人口、明確領土、有效政府,以及與其他國家建立關係的能力,而台灣符合這些條件。


投書指出,「只有聯合國會員國才能被視為國家」的論點並不成立,否則按照相同邏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49年至1971年間也不能被視為國家。


谷瑞生也強調台灣在全球經濟及科技供應鏈的重要性。台灣是全球第22大經濟體,超過9成最先進半導體在台灣生產;2025年國內生產毛額(GDP)約8840億美元,若與歐盟會員國相比,經濟規模可排名第7。


此外,全球約一半貨櫃運輸及歐盟約4成對外貿易經過台灣海峽。谷瑞生表示,維持台海和平穩定符合國際社會共同利益。


他並引述德國外交部長瓦德福(Johann Wadephul)及澳洲外交部長黃英賢(Penny Wong)的立場,兩人支持台海和平穩定及台灣有意義參與國際組織。瓦德福同時強調,聯合國憲章禁止使用武力的原則同樣適用於台灣海峽。


谷瑞生最後批評,聯合國體系多年來受到北京政治壓力影響,台灣民眾被拒絕進入聯合國設施、台灣記者無法採訪聯合國活動,台灣也難以有意義參與聯合國體系。


他表示,讓台灣參與聯合國工作並非政治上的妥協,而是落實聯合國憲章所揭示的普遍性與國際合作原則。面對疫情、供應鏈及科技安全等全球性挑戰,讓台灣有意義參與國際體系,符合國際社會共同利益。(編輯:韋樞)11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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