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洲政府準備再一次重新制定科技平台與新聞媒體之間的金流規則。新版「新聞議價獎勵機制」(News Bargaining Incentive)要求大型數位平台若要降低法定負擔,必須與至少8家不同的澳洲新聞媒體簽訂商業內容協議,比早期草案的6家進一步增加。
新制度不是單純向科技公司直接課稅,而是先按照平台在澳洲的數位廣告收入計算一筆相當於**2.5%**的負擔,再讓平台以支付給新聞媒體的商業協議金額抵銷。換句話說,Google、Meta等公司可以選擇直接繳交這筆費用,或者把錢拿去與澳洲新聞組織簽約。
為了避免所有資金都被少數大型媒體集團拿走,新版又加入兩個限制:至少要與8家不同媒體合作;任何單一交易最多只能抵銷平台總法定負擔的25%。政府另外規定,制度實際收到的資金中有5%交給非營利的澳洲聯合新聞社AAP,用於支持公共利益新聞。
澳洲2021年就推出全球矚目的新聞議價法,迫使Google與Meta與本地媒體協商內容費用。當時兩家公司強烈反對,但最後仍與多家媒體簽約。制度後來遇到新的問題:Meta宣布不再續簽部分新聞付費協議,政府因此重新設計制度,避免平台只要降低或移除新聞服務,就能退出原有議價架構。
新版涵蓋範圍也不只Google與Meta,TikTok以及Microsoft旗下LinkedIn都可能納入。澳洲政府的設計因此從第一代的「強制議價」,進一步變成「不合作就產生固定財務成本」,希望讓大型平台無法透過停止新聞服務完全避開責任。
(圖片來源:AI生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