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放.新聞 / 快訊
放.新聞
快訊

檢察長發函里長反賄選納「赴中交流」提醒 國民黨批政治恐嚇、法務部:依法宣導

2026.08.21
14:02pm
/ 放言編輯部 葛瑞貞

距離11月28日九合一選舉愈來愈近,全國各地檢署開始把「境外介選」列入反賄選宣導。各地檢察長陸續寄信給轄區里長,除了傳統的買票、幽靈人口與選舉賭盤,也特別提醒:如果有人受指示、委託或資助,以免費或明顯低於行情的價格招攬選民赴中國或其他地區旅遊,並在行程中要求支持特定政黨或候選人,可能涉及《選罷法》或《反滲透法》。

這封信20日引發國民黨公開反彈。國民黨考紀會主委張雅屏表示,反賄選宣導本身沒有問題,但質疑為什麼今年特別把兩岸交流、赴中活動納入檢察長信函,擔心基層收到後把一般兩岸交流和犯罪行為混為一談,產生「假宣導之名、行恐嚇之實」的寒蟬效應。

 

法務部的立場是,最高檢察署本來就負責督導查察妨害選舉及法治宣導,尊重檢察機關依法執行職權。最高檢19日也否認「政治恐嚇」,強調信函列出的犯罪類型都有法律依據,目的在選舉前提醒民眾不要在不清楚法律風險的情況下觸法。

 

從台中地檢署公開的完整版本來看,信函並沒有寫成「赴中就違法」。真正被列為風險的是幾個條件同時出現:有人出資或指示、行程免費或價格顯不相當、招攬具有投票權的選民,並進一步要求支持特定政黨或候選人。中檢也把這項宣導與防堵幽靈人口、選舉賭盤放在同一套選舉查察架構中。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20日則表示,過去確實已有類似案件遭司法處理,不少里長可能根本沒有意識到特定形式的招待會構成法律風險,因此事前把界線講清楚有其必要。

 

這場爭論的關鍵其實不是「兩岸交流能不能做」,而是法律界線要不要寫得更精確。正常自費觀光、文化或地方交流,與接受境外資金安排低價旅遊並附帶選舉要求,法律性質完全不同。司法機關若希望宣導有效,就必須把這兩者講得愈清楚愈好,既避免境外介選,也不能讓合法交流被含糊的恐懼取代。



延伸閱讀
最新新聞
延伸閱讀
最新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