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25日電)金管會今天宣布,研擬開放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得辦理外幣融資業務,投資人複委託買美股、ETF可做融資,融資比例最高5成,目前台灣25家券商辦理複委託業務中,有19家符合資格,後續預告60天,加上券商調整系統等流程,最快2027年第2季上路。
根據券商公會統計,今年前7月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的成交金額合計達新台幣11.3兆元,年成長達109%。其中,前三大地區依序為美國占比近73%,英國占比9%與香港占比6%。
金管會今天宣布,為滿足自然人從事複委託的融資需求,並促進券商業務發展,有助於亞資中心政策,參採券商公會建議,研擬開放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得辦理外幣融資業務,也洽詢中央銀行意見,金管會已擬訂「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辦理外幣融資管理辦法」草案,並研議修正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等5規定條文。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仲豪指出,這次開放複委託可做外幣融資業務主要範圍為美國股票、ETF兩大類,第一類為美國證券交易市場的指數成分股為限,以道瓊工業平均股價指數、那斯達克100股價指數、標準普爾500股價指數為限,第二類為指數股票型基金(ETF),以美國ETF為限,ETF以投資股票、債券為主,且不具槓桿或放空效果,並需符合淨值、交易均量等規定。
官員說明,以2大類來看,股票最多適用標的數約630檔,ETF部分則約300檔,最多加起來是有930檔標的,但每家券商可能依風控會有不同標的考量。
黃仲豪進一步解釋,考量交易時間以及美股無漲跌幅限制,有2項搭配措施,以提供較多緩衝空間,一是最高融資比率5成,即如果投資100元股票,投資人準備50元,可跟券商借50元,比國內6成來得低(國內可跟券商借到60元),且明定融資買進的外國有價證券應全部作為擔保品,不能移作他用;二是擔保維持率最低為160%,也高於國內目前130%最低追繳門檻。
國內目前實際從事複委託業務有25家業者,黃仲豪表示,券商財務狀況、自由資本適足率等必須符合規定,且經營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滿1年以上,且具綜合證券商資格,才可申請辦理複委託外幣融資業務,盤點19家券商符合資格,但是否申辦仍看業者評估。
證期局官員指出,美股複委託占現行成交量逾7成,港股部分討論較無共識;券商公會先前也提議債券部分,但債券因取得價格較複雜,可能牽涉不同系統報價,並牽動維持率計算等,因此先就美國股票、ETF等有共識部分做開放。
依規定,券商授信業務(國內外融資、證券業務借貸款項及不限用途款項借貸)總金額不能超過淨值的4倍,負債淨值比不能超過6倍。金管會統計截至7月底,券商授信融通金額占淨值比例約1.62倍,負債淨值比約3.168倍,離上限都還有一段距離,目前並無調整規定的規劃。
複委託的正式名稱為「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概念上是投資人委託台灣的券商,券商再到海外幫忙買進或賣出股票、ETF等商品,過程中經過國內和國外券商2次委託,因此稱「複委託」。(編輯:楊凱翔)115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