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幸妤連日公開談離婚內情之後,沉默多日的趙建銘8月25日上午終於親自出場。
趙建銘在台南麻豆新樓醫院看診前,站到媒體鏡頭前首度完整回應離婚風波。他一方面感謝陳幸妤多年來對家庭的照顧與付出,一方面把雙方爭議最核心的幾件事一次說開:離婚不是他主動提出,他是「被逼的」;3個兒子的2300萬元教育基金確實由他管理並拿去投資,他會還;兆福診所涉及的6000萬元貸款,他表示離婚前已經清償;對護理師許芊芊則承認曾經「有好感」,但否認追求。
幾十分鐘後,陳幸妤也出面。
她沒有迴避自己最後確實提出結束婚姻,但反駁趙建銘把自己形容成「被逼離婚」的一方;對2300萬元,她追問的不只是本金,而是錢被拿去投資多年後的本金、標的、報酬率及現在究竟剩多少;至於趙建銘談診所及房產貸款,她直接表示這些內容已經碰觸離婚協議保密範圍,且趙的說法「不是事實」,將蒐集證據處理。
至此,這場離婚風波第一次出現一個可以真正「對帳」的時間點。
《放言》比對8月25日雙方本人公開說法後發現,外界目前最關心的5個爭點中,有些事情雙方其實並沒有完全矛盾;真正沒有答案的,是藏在說法後面的金流、時間點,以及「誰造成這場婚姻最後走不下去」。
:「被逼離婚」——兩人真正爭的不是誰開口,而是為什麼走到離婚
趙建銘25日反覆強調,是陳幸妤方面主動要求離婚,因此自己是「被逼的」。當媒體告訴他,陳幸妤曾說自己其實想挽回婚姻,趙建銘也表示不理解,認為既然當初要求離婚,現在又說想挽回,令他覺得莫名其妙。
陳幸妤的回應反而讓這一題變得更清楚。
她並沒有否認最後是自己想結束婚姻。她的說法是,趙建銘長時間對她冷淡、不溝通,甚至把聯絡管道封鎖,她形容自己承受了約2年的「冷暴力」,已經快要撐不下去,才會走到要求離婚。
陳幸妤表示,自己不是沒有想過挽留;甚至找律師談離婚時,律師都認為她對趙建銘仍有感情。她也說,如果趙建銘回到家庭後願意對她多一些關心、多說幾句話,她未必會走到離婚這一步。
因此,把雙方說法放在一起後,第一個爭點其實可以拆開:
「最後提出離婚的人是誰」與「是誰讓婚姻走到必須離婚」,是兩件不同的事。
就目前雙方公開說法而言,陳幸妤並未否認自己最後要求結束婚姻;真正完全對立的是原因。趙建銘認為自己被要求離婚,陳幸妤則認為自己是被長期失去溝通的婚姻逼到走投無路。
:2300萬元教育基金——趙建銘承認拿去投資,但帳還沒有交出來
2300萬元是25日雙方交鋒中,事實輪廓最清楚、但帳目最不清楚的一筆。
趙建銘已經親口承認,3名兒子的教育基金由他管理,而且確實拿去投資理財。他表示孩子知道,也同意由他管理;為避免爭議,他決定把錢交回孩子手上,此後不再介入,而且最後交回的金額「只會比2300萬元多,不會少」。當媒體追問目前投資究竟賺多少時,他沒有公布具體數字。
這也代表,這一題已經不能再停留在「趙建銘有沒有拿2300萬」的層次。
趙建銘自己已經承認管理並投資這筆錢。
現在真正的問題變成:原始本金究竟多少?買過什麼?目前資產價值多少?歷年投資收益多少?最後3個兒子究竟可以拿回多少?
陳幸妤25日透露,大兒子前一晚才與趙建銘通話約1小時,追問投資本金、報酬率、投資股票、ETF或保單等細節。依陳幸妤轉述,兒子沒有得到明確答案,因此進一步質疑,如果一筆教育基金多年以前就被拿去投資,現在要處理的當然不應只剩最初的本金數字。
媒體報導中出現「0050翻倍」的說法,也必須釐清:目前沒有證據顯示趙建銘真的把這筆錢全部拿去買0050。
0050是陳幸妤轉述兒子用來說明「投資多年就應計算報酬」的假設例子,不能寫成實際投資標的。
趙建銘也提出另一套說法,強調自己花在3個兒子身上的錢遠超過2300萬元,包括大兒子、二兒子在美國的車由他購買,也替3名兒子申辦信用卡附卡,讓孩子不必為花費太節省。
陳幸妤則以「鬼話連篇」回應,並質疑就算父親給孩子信用卡,孩子是否真的會毫無顧忌使用。
但這裡也要分清楚兩件事情:父親過去是否另外替孩子支付車輛、生活費,與2300萬元教育基金本身的帳務,是兩筆不同的帳。
即使趙建銘另外支出大量子女生活費,也不能直接回答教育基金的本金、投資標的與收益去了哪裡;反過來說,若沒有帳務資料,也不能僅憑陳幸妤的質疑直接認定資金遭到侵占。
所以2300萬元這一題,目前最重要的不是再吵「有沒有花錢養孩子」,而是趙建銘既然已經承認代為投資,下一步就只剩投資明細與實際返還金額能不能攤出來。
:6000萬元診所——不是一句「誰還的」就能結束
所謂「6000萬元診所」爭議,準確說來牽涉的是兆福診所房產的購置、頭期款、貸款與清償金流。
趙建銘25日表示,相關貸款雖然掛在陳幸妤名下,但陳幸妤主要負擔頭期款,其餘貸款由自己按月繳納,在正式離婚之前,更被要求把剩下的貸款全部清償,因此並不存在離婚後把6000萬元貸款丟給陳幸妤的情況。趙建銘也談及台南及台中其他房產,主張自己曾負擔部分貸款,但離婚時沒有再要求相應財產分配。
陳幸妤沒有跟著趙建銘逐筆公開數字。
她的理由是,這些金流本身就是離婚協議涉及的財產分割內容,複雜到不可能在幾分鐘訪問裡說完。她同時明確表示,趙建銘說法「不是事實」,並認為趙主動談這些財產細節,已經踩進雙方保密協議範圍。
這一題因此與2300萬元不同。
2300萬元至少已有趙建銘本人承認代為投資;6000萬元房產與貸款部分,目前則仍停留在「趙建銘提出一套金流版本,陳幸妤否認」的階段。
真正可以把事情說清楚的,不是再多一次受訪,而是頭期款來源、銀行貸款繳款紀錄、清償證明及離婚時的財產分配文件。
在這些資料沒有公開以前,任何一方說自己「出了多少」或「替對方還了多少」,都只能列為當事人說法,不能直接當成已經查證完成的事實。
:1億元條款——到底是誰先踩線?
8月20日,趙建銘從越南返抵高雄機場,當時沒有回答記者問題,而是把離婚協議部分內容交給媒體,並指向其中的保密條款。
公開內容顯示,條款要求雙方對婚姻期間的個人生活、職業等相關隱私及協議細節保密,不得任意揭露、批評或詆毀;如果違反約定並造成一方或親屬隱私受到侵害,約定懲罰性金額為1億元。
25日趙建銘進一步表示,他在意的重點是條款前半段的隱私與生活細節,不是後面的1億元數字,並認為陳幸妤先前在Google評論及公開談話已經違反保密約定。
但陳幸妤現在反過來抓住同一份協議。
她認為趙建銘25日主動說明診所貸款、其他房產及財產分割事項,本身就可能已經進入離婚協議要求保密的內容,因此表示會蒐集相關公開談話資料,再決定採取法律行動。
所以這1億元目前誰都還沒有拿到,也沒有誰已經確定要賠。
它現在的法律狀態只是雙方離婚協議中的違約條款。
陳幸妤是不是違約、趙建銘公開協議及財產內容是不是也違約,若雙方真的互告,最終仍須由法院按照實際協議文字、公開內容以及是否造成隱私損害判斷。
因此新聞標題可以寫「1億條款」,卻不能直接寫成「陳幸妤要賠1億」或「趙建銘已違約1億」。
:許芊芊——「有好感」已由趙建銘親口承認,真正爭點是時間
許芊芊是25日以前雙方說法中最容易被八卦化的一條線,但趙建銘親自出場後,反而讓這一題出現一個新的、可以確定的事實:
趙建銘自己承認,曾經對許芊芊有好感。
他同時否認追求,表示是「很久以前的事」,當時許芊芊告訴他已有男朋友,因此沒有後續;對許芊芊曾以每月約1萬元承租診所樓上房屋,趙建銘也承認租屋事實,但解釋房子由母親管理,租金較低是因為許芊芊還要協助打掃診所,並強調自己一次都沒有進過該樓層。
值得注意的是,趙建銘25日被不同媒體追問時,關於「追求」的措辭並不完全一致。一段訪問中,他明確表示自己沒有追,只是有好感;另一段報導則記錄他談到即使有追求,也是離婚之後。這也使「好感、追求究竟發生在什麼時間」仍需要本人更清楚說明。
陳幸妤抓的也正是時間點。
她25日反問,如果趙建銘所說的「有好感」是在2020年前後,那個時候兩人根本還沒有離婚;她又表示,兒子上個月看到趙建銘手機時,桌布仍然是許芊芊的照片。
但這裡同樣要畫一條清楚的新聞界線。
對一個人有好感、手機放對方照片、低價出租房屋,都不能單獨證明兩人曾經發生婚外情。
目前能夠確定的只有趙建銘自己承認「曾有好感」;至於有沒有追求、何時開始、雙方究竟有沒有超出同事或朋友關係,現階段仍只有不同當事人的說法,沒有足以直接下結論的公開證據。
趙建銘一出場,真正需要回答的問題反而更清楚了
把25日趙建銘與陳幸妤的公開發言逐項放在一起,整件事其實比前幾天清楚很多。
離婚部分,兩人並不否認最後由陳幸妤要求結束婚姻,爭的是「為什麼」。
2300萬元部分,趙建銘已承認由他管理並拿去投資,爭的已經不是錢有沒有到他手上,而是本金、投資標的、報酬及返還金額。
6000萬元診所部分,目前仍是完全不同的金流版本,必須靠銀行與財產文件才能查清。
1億元條款確實存在,但目前沒有任何一方經法院認定違約,更沒有誰已經確定必須支付1億元。
許芊芊部分,趙建銘已親口承認曾有「好感」,但這並不足以直接證明婚外情;真正需要釐清的,是這份好感究竟從何時開始,以及雙方關係實際發展到什麼程度。
趙建銘25日的出場,並沒有替這場離婚風波畫下句點。
恰恰相反。
因為他終於親自說話,陳幸妤也立即逐項回應,雙方版本第一次可以真正放在同一張桌面比對。
而比對之後可以發現,現在最值得追的,已經不是更多情緒性的隔空喊話,而是3樣東西:
2300萬元的完整投資帳、6000萬元房產與貸款的完整金流,以及「有好感」究竟從哪一天開始的完整時間線。
這3件事如果沒有資料,雙方再說多少次,仍然只是各說各話;如果資料真的拿出來,這場風波裡究竟哪些是事實、哪些是彼此認知完全不同,才可能真正看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