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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歲女孩案逼出北市兒保4項改革!蔣萬安把「類家內成員」納SDM評估 增第二道複核、短期家庭式庇護

2026.08.31
18:24pm
/ 放言編輯部 李云瑄

 

10歲女童兒保案引發全台關注後,台北市長蔣萬安8月31日宣布四項兒少保護制度改革。

 



其中最值得注意的一項,是北市府準備重新定義「誰算是孩子生活環境裡的危險人物」。

 

蔣萬安宣布,未來將把「類家內成員」納入SDM安全評估。

 

過去兒少保護系統在判斷危險來源時,往往會區分家內、家外成員;但現代家庭與生活關係早已比戶籍或親屬關係複雜。

 

有些成年人不是孩子的父親、繼父或正式同住家人,卻可能長時間、頻繁進出住所,實際接觸孩子。

 

法律上是「家外」,生活現實裡卻可能已經是高度密切的「類家內成員」。

 

10歲女童案正讓這個制度縫隙浮上檯面。

 

如果只依血緣、戶籍或是否正式同住判斷風險,就可能低估那些每天真正出現在孩子生活裡的大人。

 

因此北市府決定,未來SDM兒少安全評估必須把這類人物一併納入,不再只看形式上的家庭關係。

 

第二項改革,是建立第二道風險複核機制。

 

重大、高風險或情況反覆惡化的案件,不能只由單一承辦線一路判斷,而是要增加外部專業人員或跨網絡共同檢視。

 

這項改革正好呼應苗博雅8月31日在議會的批判。

 

她指出,10歲女童案第一線社工其實做了大量工作,甚至已經「快要累死」,但案件沒有往更高層級通報,區級與更高層級社安網沒有真正進場。

 

她因此痛批北市府:

 

「高層擺爛、基層代償。」

 

如果第二道複核制度落實,目的就是避免一個高度複雜的個案,長時間只靠第一線人員自己撐。

 

第三項改革,則是規畫短期家庭式庇護處所。

 

兒保實務經常遇到一個困難:孩子的原生家庭可能已經出現危險訊號,但是否達到正式安置的法律與專業判斷門檻,還需要時間確認。

 

過去常常只能在「繼續留在家中」與「正式安置」之間二選一。

 

蔣萬安現在提出短期家庭式庇護,就是希望中間多一個選項——先把孩子暫時移出高風險環境,在安全地方觀察、評估,再決定後續處置。

 

如果這套制度早一步存在,10歲女童在一次又一次表達「不想住家裡」、風險不斷升高時,是否可能不用繼續待在原來環境,也值得檢討。

 

第四項改革則回到第一線:增加社工人力、待遇與久任支持。

 

北市府先前一再以「714次服務」說明社工沒有放棄孩子。

 

問題正是,714次也讓另一個現實浮出來。

 

如果一個個案需要第一線靠700多次訪視、電話與聯繫才能勉強維持,而上面的資源沒有同步進場,那麼這不是證明制度運作良好,而可能證明基層正在靠自己的勞力填補制度缺口。

 

因此,蔣萬安這次提出四項改革,某種程度也承認:

 

兒少保護不能只靠要求社工再努力一點。

 

風險評估要改,案件升級機制要改,孩子暫時離開危險環境的工具要增加,高層也必須在第一線發出警訊時真正進場。

 

只是另一個問題依然存在。

 

這些漏洞並不是8月31日才突然出現。

 

為什麼一定要等到一個10歲孩子的遭遇被全台灣看見之後,制度才開始往前走?

 

 

圖片來源:AI生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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