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長蔣萬安大兒子蔣得立入選台北市教育局「國際交換學生」計畫,引發公共資源、利益迴避等爭議。成功大學電機系教授李忠憲在臉書發表評論,從家庭教育與權力倫理切入,提出一個更根本的問題:「有權力的家庭,應該怎麼教小孩?」
李忠憲認為,父母有能力提供孩子資源,不代表什麼都給就是最好的教育;當涉及的不是家庭自己的錢,而是稀缺的公共資源時,掌握權力的家庭更應該理解「我可不可以」與「我應不應該」之間的差別。
他強調,如果蔣萬安的兒子完全按照規定參加甄選,成績、英文及面試都符合標準,他沒有證據認為不應錄取,但「合法、符合資格,跟應不應該,是不同層次的問題」。
李忠憲更反問,如果同樣的事情發生在高雄市或台南市,陳其邁、黃偉哲的兒子拿到市政府僅有的交換學生名額,藍白政治人物和媒體會怎麼評論?他強調:「換一個政治人物,標準不應該跟著換。」
李忠憲臉書全文如下:
有權力的家庭,應該怎麼教小孩?
以前我爸有時候會故意講,我出國念書,他一毛錢都沒有給我。我就會故意安慰他:我們三個大學同學去德國念博士,兩個拿獎學金的最後都拿到博士學位,回台灣當國立大學教授;另外一個家裡比較有錢,由家庭支持,最後反而沒有拿到學位。
這當然只是三個人的故事,不能證明什麼。但它讓我很早就體會一件事情:父母有能力給孩子,不代表什麼都給就是最好的教育。有時候資源少一點,反而逼著一個人學會獨立。
那如果不是家庭的錢,而是公共資源呢?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的「國際交換學生」計畫,正取只有25名,我在名單裡看到一個熟悉的名字:蔣萬安的兒子。
先講清楚,如果蔣萬安自己花錢讓孩子去美國念書、交換、遊學,那是他家的事情,別人沒什麼好講的。蔣萬安的兒子如果完全按照規定參加甄選,成績、英文、面試都符合標準,我也沒有證據說他不應該錄取。
但問題正在這裡:合法、符合資格,跟應不應該,是不同層次的問題。
公共資源本來就可以競爭,我當年拿教育部公費獎學金出國也是如此。問題從來不是「有沒有資格使用公共資源」,而是當一個家庭已經擁有遠超過一般人的經濟能力與社會資源,父親同時又是這項計畫主辦機關的最高行政首長時,要不要多想一步?
這不是法律問題,而是分寸問題,也是家庭教育的問題。
我一直覺得,家庭教育不只是教孩子怎麼競爭、怎麼贏、怎麼把自己有資格得到的東西拿到手。尤其一個家庭已經擁有比一般人更多的資源甚至政治權力,更重要的一課也許是讓孩子知道:不是所有你有資格拿的東西,你都一定要拿。
一個普通家庭的小孩去爭取政府提供的國際交換機會,我完全可以理解,因為對某些家庭而言,這可能是非常難得的機會。但以台北市長家庭的經濟條件,如果希望孩子出國看看世界,本來就有很多方法。自己的父親偏偏又是台北市長,孩子出現在市政府教育局只有25個人的正取名單裡,即使整個程序完全合法,難道不會想到「瓜田李下」四個字?
我反而覺得,這才是有權力家庭很難教、卻很重要的一課:有能力爭取是一回事,知道什麼時候應該退一步,是另外一種能力。
權力最麻煩的地方,不一定是讓人囂張跋扈,而是讓人慢慢習慣「我有資格,所以我當然可以」。符合資格,我可以;制度沒有禁止,我可以;程序走完了,我可以。每一件事情分開來看可能都沒有錯,但如果家庭教育只停留在這條線上,孩子就少學了一件更重要的事情:這個世界除了「我可不可以」,還有「我應不應該」。
民主社會對掌握權力的人,本來就不應該只有「有沒有違法」這麼低的標準。
如果今天事情發生在高雄市或台南市政府,陳其邁、黃偉哲的兒子拿到市政府只有25個名額的交換學生資格,我很好奇藍白政治人物和媒體會怎麼評論?恐怕大家問的也不只是有沒有符合資格,而是有沒有利益衝突?有沒有迴避?程序夠不夠透明?
換一個政治人物,標準不應該跟著換。
所以我真正關心的不是蔣萬安的兒子該不該出國,而是一個掌握權力的父親,怎麼讓自己的孩子理解「公共」兩個字。
好的家庭教育,不只是教孩子如何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更困難的也許是讓他知道:
我拿得到,不代表我一定要拿。
我有資格,也不代表我不需要避嫌。
尤其當自己的父親,手上握著權力的時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