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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返台民眾注意!家中有慢性病、長者、幼童者,18日起一律入住防疫旅館

2020.04.14
15:22pm
/ 放言編輯部 吳栢妤

陳時中說明,若入境民眾過去14天曾到過歐美國家,且同住者有65歲(含)以上長者、6歲(含)以下幼童、慢性疾病患者(如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或肺部疾病等)、無專用房間(含專用衛浴設備)者,入境後應入住防疫旅館。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4)日表示,因應全球武漢肺炎疫情,我國自3月19日起,所有民眾自國外入境後皆應配合居家檢疫14天。為確保國內防疫安全,自台灣時間4月18日零時起,入境民眾過去14天(台灣時間4月4日零時起)如有歐洲、美洲地區旅遊史,登機前應主動出示符合居家檢疫條件的資料,家中有慢性病、長者、幼童者須入住防疫旅館。

 



指揮官陳時中說明,若入境民眾過去14天曾到過歐美國家,且同住者有65歲(含)以上長者、6歲(含)以下幼童、慢性疾病患者(如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或肺部疾病等)、無專用房間(含專用衛浴設備)者,入境後應入住防疫旅館;經查資料申報不實者,最高可罰15萬元。若因經濟因素無法入住,政府備有急難救助金,此外集中檢疫所也可備不時之需。



除了居家檢疫者之外,居家隔離者若有上述情形,也可向各縣市地方關懷服務中心申請入住防疫旅館。國內各縣市防疫旅館目前尚有4,703空房可供入住,相關資訊可至台灣旅宿網防疫旅宿專區查詢,並洽各縣市防疫旅宿連絡窗口。

 

被問到「為何不比照武漢返台國人實施集中檢疫?」陳時中表示,必須考量集中檢疫所的量能,集中檢疫所主要提供武漢返台國人、移工以及居家檢疫趴趴走的民眾,評估上述情況及檢疫所的量能後,認為還是必須結合民間的旅宿業者才能應付。



觀光局代理局長張錫聰表示,為鼓勵各縣市合法旅宿業者加入「防疫旅宿」 行列,交通部觀光局自今(109)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獎助各縣市提供居家檢疫者入住之合法防疫旅宿,每房每日新台幣 1000 元。合法旅宿業者經所轄縣市政府核可後,即能成為安心防疫旅宿,並應遵守觀光局、縣市政府及衛生福利部相關規範。

 

張錫聰指出,觀光局在臺灣旅宿網已建置「防疫旅宿」專區,目前計有11家旅宿業者(台北市 9 家、臺南市 1 家及南投縣 1 家)自願公布其為防疫旅宿,民眾可直接訂房外,其餘未公開者,則可透過各縣市防疫旅宿連絡窗口進行訂房。目前各縣市防疫旅宿房間數已上線者逾 6000 房,入住率約 3成,供應房數足夠。未來,各縣市仍在持續輔導建置上線之房間數,提供給未來需入住之居家檢疫者。

 

 

圖片來源:指揮中心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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