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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咧? 為國民黨聲請釋憲「法官卻缺席」挨批! 黨產會強調:返還不當黨產「未違憲」

2020.06.30
16:28pm
/ 放言編輯部 歐芯萌

關於不當黨產的回復,依黨產條例設計是一種單純的不當得利返還制度,選擇手段為最小侵害,符合比例原則。不當黨產返還,以「現存利益」為限,故對財產權的影響完全指向將來,不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座無虛席成「座席虛無」?負責審理國民黨附隨組織:中投公司、婦聯會等不當黨產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有7名法官為國民黨聲請釋憲。大法官今(30日)召開憲法法庭言詞辯論庭,不料這7名聲請釋憲的法官全員缺席,遭到台灣基進砲轟此舉是「把釋憲當兒戲!」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強調,黨產條例是為了落實轉型正義,並無違憲之嫌。

 



聲請釋憲「不當黨產條例違憲」卻全員缺席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三個法庭的7名法官,認為不當黨產條例有違憲之虞,主動幫國民黨聲請釋憲;不料卻全員請假缺席今天的辯論庭,創下聲請人未出庭的司法首例。台灣基進比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網頁資料後指出,缺席憲法法庭言詞辯論的法官名單為:李玉卿、鍾啟煒、李君豪、陳金圍、陳心弘、吳俊螢、畢乃俊。

 

台灣基進嚴厲譴責,向大法官聲請釋憲的北高行整整三個庭的7位法官,藉口「審判中立」全數缺席開庭,「態度隨便!」該黨痛批,提請釋憲的聲請人「自己缺席」憲法法庭言詞辯論已經夠扯,更扯的是非聲請人的國民黨與附隨組織婦聯會,都以關係人身分派代理人出席。

 

國民黨辯公正性」要求大法官迴避

 

國民黨質疑,大法官能否公平公正審理本案?國民黨文傳會主委王育敏提出,希望大法官能稟持公平公正原則,並期盼部分大法官自動申請迴避本案。她指出,比如某一位大法官的妻子,過去在立法院極力主張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要通過,這些人都應該申請迴避。

 

有關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黨產會認定中投、欣裕台272億元股權為「不當黨產」,須移轉國有,國民黨今派出張少騰律師為訴訟代理人,兩黨營公司各指派谷湘儀律師、李永裕律師出庭。

 

婦聯會則被認定須收歸國有不當黨產388億元,婦聯會請來曾任馬英九洩密案辯護律師的李宜光為訴訟代理人;國民黨旗下民權基金會、民族基金會、國家發展基金會,共計9千萬元不當黨產亦須收歸國有,委由國民黨考紀會主委葉慶元律師為共同代理人出庭。

 

返還不當取得之財產未違憲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主委林峯正,今親自出席憲法法庭言詞辯論庭,還有專任委員孫斌、台大法律系教授林明昕、中興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陳信安共4人代表出席,就大法官所詢爭點逐一說明,表達黨產條例「並未違憲」。

 

黨產會表示,本件釋憲案,性質上屬學理所稱「具體法規審查」,因此大法官在作成憲法解釋時,應僅考慮黨產條例是否違憲而侵害原因案件之原告的基本權利。

 

該釋憲案所涉及基本權利,係政黨或附隨組織等「團體」基本權利。憲法在此的保障,應以符合所涉團體之本質為前提。特別是政黨乃民主憲政秩序中重要制度,非一般民間團體;是否同受基本權利保障,必須審慎討論。

 

黨產會強調對物(不當黨產)不對人(國民黨隨組織)

 

黨產會強調,關於不當黨產的回復,依黨產條例設計是一種單純的不當得利返還制度,選擇手段為最小侵害,符合比例原則。不當黨產返還,以「現存利益」為限,故對財產權的影響完全指向將來,不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不當得利之返還,依法理,原應追擊任何無償受讓之第三人。而黨產條例僅將附隨組織與政黨並列,乃為避免返還請求的對象範圍過廣,而所為的一種限制。各附隨組織型態,與應否存續等問題本身,並非重點。

 

黨產條例只要求附隨組織返還不當黨產,對「物」不對「人」,是對於「不當取得財產」,不是對「附隨組織」;而且黨產條例有一系列程序與救濟規定,例如舉行聽證會、得提起司法救濟等,完全符合憲法正當法律程序要求。

 

 

顯圖由中央社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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