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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吉仲再上火線親自闢謠!台灣豬肉萊劑「零檢出」立場不變!

2020.09.02
13:28p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陳雅菱

農業委員會重申,國內均不會核准使用乙型受體素(β-agonist)類瘦肉精,此立場從未改變。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今(2)日接受Hit FM聯播網《周玉蔻嗆新聞》節目專訪鄭重澄清,台灣豬「不會使用,也不得使用」萊克多巴胺外,農委會中午再開記者會說明「預告修正101年9月7日農防字第1011473960號公告」內容「之文字調整」。 

 



農業委員會重申,國內均不會核准使用乙型受體素(β-agonist)類瘦肉精,此立場從未改變。

 

 

 

陳吉仲說明,農委會為配合訂定進口肉品萊克多巴胺安全容許量,爰依照101年開放美國牛肉進口作業模式於109年8月28日預告草案修正101年9月7日農防字第1011473960號公告,惟國內不會核准使用乙型受體素(β-agonist)類瘦肉精,此立場從未改變。

 

 

 

由於這次預告修正草案文字內容在預告期間引起大眾誤解,為避免造成困擾及確保台灣養豬產業競爭力,未來將修正調整為「乙型受體素為禁止國內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藥品;牛及豬隻於國外使用萊克多巴胺,不在規範之列。」 

 

 

陳吉仲藉此強調,國內絕對不會有任何畜產品使用萊克多巴胺。 

 

農委會也指出,每年與衛福布均成立計畫執行畜禽產品藥物殘留監測,避免違規殘留發生,以維護消費者食的安全。過去每年委託抽檢超過6千件,萊克多巴胺均維持「零檢出」。農委會再次呼籲牧場業者必須使用合法之動物用藥,不得使用來歷不明及未經核准之動物用藥品,查獲違法使用乙型受體素者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且主管機關應公布違規業者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及違規情節,若1年內再犯者更可處新臺幣250萬元以下罰鍰。

 

 

圖片來源:農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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