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放.新聞 / 政治
放.新聞
政治

香港司法透曙光? 記者控訴黎智英恐嚇「罪名不成立」

2020.09.04
19:17pm
/ 放言編輯部 歐芯萌

裁判官認為,黎智英當時罵男記者後數次折返再罵他,明顯沒仔細思索內容及沒有計劃,顯然是在發脾氣及一時衝動下,失控說出有關字句。因此判決結果為恐嚇罪名不成立。

 

一名《東方日報》男記者(化名X)指控,2017年維園六四祈禱會當天,他被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怒罵「我肯定搞你」,據此提出刑事恐嚇罪。西九龍裁判法院昨(3日)判決出爐,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鍾明新在審訊時表示,該名記者 X並非誠實可靠的證人,他認為黎智英只是一時情緒失控才脫口而出,故裁定恐嚇罪名不成立。

 



X迴避裁判官問話被認為不誠實

 

恐嚇罪不成立的主因,是X的態度不老實。鍾明新指出,X當天挨罵後仍嘻皮笑臉,明顯不當一回事,只當黎智英在說笑,又繼續跟拍黎智英,因此不相信X有受到驚嚇。此外,「搞」字的意思含糊,黎智英也沒有進一步的動作或展示武器,不足以證明他有傷害男記者的意思,應該只是一時情緒激動才脫口而出「我肯定搞你」。

 

控方的3名證人,包括:遭恐嚇的男記者X、他的同事Y,及一名精神科醫生。控方主要指控,黎智英事發時向X說出3句話,意圖令X受驚,包括:「我實搵人搞X你」、「我實搞你」、「我影X咗你相」。然而,X出庭指控時的態度迴避並且防備,即使在主問時也沒直接回答問題,要重複問他數次才回答,顯見他並非誠實可靠的證人。

 

衝突導火線:X緊追跟拍黎智英

 

X在裁判庭中表示,2014年佔領中環行對前,他被公司派遣跟拍黎智英,但拍攝時會與黎保持距離。2017年維園六四祈禱會當天,X保持約7公尺的距離拍攝黎智英。活動期間,X被黎智英「怒瞪」多次,接近尾聲時,黎突然靠近約距離半公尺,舉起右手大聲指罵:「我x你老母x!我實搵人搞x你!你唔好咁近影我!我實搵人搞x你!我影x咗你相呀!我實搞你㗎!」語畢行開兩步,再折返大罵:「我x你老母x!」

 

黎智英曾於受訪影片中說明,「搞」的意思是打算申請禁制令、報警及找律師協助,從沒打算「用黑社會搞佢」。辯方在陳詞時進一步解釋,黎智英當天脫口說的話,意思絕非要傷害男記者,只是因多年受到X的跟蹤,感到壓力下才會衝口而出,大罵這名涉事的男記者。

 

恐嚇罪不成立挺中共的建制派散場離去

 

鍾明新裁決時指出,X一直緊貼黎追訪,涉及隱私問題及滋擾的情況,黎與X之間必然有衝突;雖然X嘗試將他多次去信律政司一事輕描淡寫,但X心中必然對黎有所不滿。鍾明新認為,黎智英當時罵X後數次折返再罵他,明顯沒仔細思索內容及沒有計劃,顯然是在發脾氣及一時衝動下,失控說出有關字句。因此判決結果為恐嚇罪名不成立。

 

昨日判決開庭前,挺中共的建制派支持者到庭外示威。他們拿著「洋奴漢奸黎智英」、「嚴懲賣國賊」等手板,部份印有「香港政研會」的標誌。這群建制派(俗稱藍絲)跟著WhatsApp「工作群組」上的講稿,高呼「黎智英即場入獄」、「282(壹傳媒股票編號),輸死人」等口號。在無罪宣判及黎智英離開法院後,現場建制派人士也隨即收拾物品,呈鳥獸散離開。

 

 

圖片來源:翻攝自《香港01》

 

最新新聞
延伸閱讀
最新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