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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獨家》「自衛反擊權」授權不夠充分? 于皓瑋:應保障「領隊」下令權益,扭轉情勢差在分秒間!

2020.09.21
13:45pm
/ 放言編輯部 歐芯萌

「我覺得『自衛反擊權』目前還不夠,應該要授權給空中的領隊!」于皓瑋接受《放言》訪問時說明,空戰時間緊迫,只要一分鐘,就有可能扭轉情勢。

 

網路傳出19日「國軍的2架IDF戰機,被中共6架戰機包夾」,空軍司令部昨(20)日說明,當天上午偵獲中共殲16、殲11等型機,多架次逾越海峽中線及進入我西南空域活動,已進行嚴密監控與有效應對。據此,國防部明確律定第一擊「自衛反擊權」,並重新律定海空軍各部隊「突發狀況處置作業規定」。退役飛官于皓瑋今(21)日接受《放言》訪問時直言,目前授權的部分還是不夠,要讓「領隊」有權下令中共才會害怕,「中共怕要是接近把你當猴子耍的時候,你會用槍打他。」

 



我國國軍和中國解放軍皆聲稱,若遭遇狀況皆「不開第一槍」,但共機8月迄今已3度踰越中線,且其戰機18日距新竹僅68.5公里,具強烈挑釁與武嚇意味。國防部昨發新聞稿聲明,國軍近期已將「第一擊」明確定義為「自衛反擊權」,若我軍在承平時期遭攻擊,或敵方在臨戰時期已對我方有攻擊意圖,第一線作戰人員獲得授權後,即可開火應戰。軍方官員強調,若我方遭攻擊,「一定會反擊!」

 

行使「自衛反擊權」的時機與作為,根據國軍「經常戰備時期突發狀況處置規定」,國軍因應周遭動態、潛在威脅的流程與應處強度,分別為「發現、識別、攔截、警告」;若上述手段無效,由國防部長、參謀總長授權第一線人員反擊。若已實施臨戰時期的「戰備規定」,明確掌握共軍有犯台前準備作為,且有明確攻擊跡象時,以空軍為例,空作部指揮官將獲下達「自衛反擊權」的權限。

 

「我覺得『自衛反擊權』目前還不夠,應該要授權給空中的領隊!」于皓瑋接受《放言》訪問時說明,空戰時間緊迫,只要一分鐘,就有可能扭轉情勢;「自衛反擊權」目前定義還是很模糊,對方若開槍的時候還是要請示,只是比起以前沒那麼多關卡,「應該讓空中領隊發現有異樣的時候,可以斷然做處置。」

 

于皓暐說明,倘若發生被包夾或並行飛行的情況,但沒有充分授權讓領隊可以開槍,他還是會被敵方擊落。比如戰鬥機就擔心敵機從後方攻擊,後方如果被機砲瞄準,機砲不會顯現在雷達上,此時我軍的空軍飛行員就處於一種劣勢。「這種情況應該要硬性規定,如果說他刻意跑到我們後面,角度大約130度的正後方,我軍應該就要做一些處置,做空中格鬥、不開槍。」

 

沒有授權給領隊的原因,可能是怕擦槍走火,不過還是可以做一些彈性調整。于皓瑋建議,空軍飛機出去一次都是2架或4架,有一架有領隊資格才能帶4架飛機出去,領隊由部隊長、分隊長、級長或輔導長擔任,事實上他們經驗很豐富,不會因為緊張,就突然擦槍走火然後開槍。

 

于皓瑋說明,必須要攔截的時候,就應該派4機的領隊出馬,否則我軍的飛行員處於劣勢;像包夾或並行飛行的情形,敵機跑到我軍後方6點鐘的位置,那個時候瞄準你開槍,你前面是不會有警告的;空戰過程中頂多是看他機頭位置,才知道他要開槍,這樣讓飛行員很難處理。

 

「即便開槍,也是打敵翼,裡面沒有打到;但是如果沒有這種規定的話,中共吃定你了,還是會跑來並排飛行」,于皓瑋指出,要是敵機一開槍,我軍4架飛機就會損失,「一個飛行員訓練要2.5年到3年,才能成為一個能夠戰鬥的飛行員;要訓練成領隊,大概要5、6年,這麼長的時間訓練一定具有判斷能力。」

 

 

圖片來源:翻攝自《周玉蔻嗆新聞》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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