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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萬安稱「蘇偉碩言論沒造成任何公眾損害」痛批衛福部告發「不明智」!陳時中:已多次澄清「不得已才這麼做」

2020.12.21
13:53pm
/ 放言編輯部 吳栢妤

陳時中強調,衛福部沒有要製造寒蟬效應,是希望錯誤的訊息可以更正。

 

精神科醫師蘇偉碩因公開散布「萊劑毒性是搖頭丸250倍」等言論,遭食藥署認定「不實訊息」向警政署告發,蘇偉碩事後坦承,引用數據有誤、正確應為0.25倍。國民黨立委蔣萬安今(21)日在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力挺蘇偉碩,他表示,蘇的言論沒有造成任何公眾或個人損害,痛批衛福部告發之舉「不明智」;衛福部長陳時中則無奈表示,衛福部已多次出來澄清,不得已才告發。

 



蔣萬安上台就先問陳時中,衛福部告發蘇偉碩醫師是誰的決定?陳時中回應,「基本上是本部食藥署提出相關建議。」蔣萬安接著問「所以是您的決定?」陳時中點頭說,「應該是。」蔣又問,「為什麼當時丁怡銘誣指店家使用萊劑、造成店家損失,衛福部沒去告發?」陳時中說明,因為涉及不實的言論其實蠻多,主要是選擇對社會影響較大、較嚴重的。

 

但蔣萬安仍不解,衛福部告發蘇偉碩,卻沒有告發丁怡銘的標準何在?難道影響比較小就可以不告發?陳時中表示,主要是因為,丁怡銘牛肉麵事件發生後,警察單位已經有用社會秩序維護法去偵辦了。蔣萬安繼續問,「蘇偉碩的言論造成什麼傷害?」陳時中說,「萊劑毒性是搖頭丸250倍這樣的言論講出來,當然很清楚(涉及不實)。」但蔣萬安不滿的表示,難道台灣現在進口萊豬了嗎?怎麼講一個不存在台灣的東西,會對公眾或個人造成什麼損害?

 

「目前沒有造成任何公眾損害,」蔣萬安搬出法條替蘇偉碩護航,他指出,依照《食安法》46條之1,首先要「故意」散布不實言論,可是今天蘇偉碩也出來講,是他引述的國外文獻數據誤植;再者,還要「足以構成公眾或他人損害」才適用此法,但目前他沒看到這樣的言論有任何損害。

 

蔣萬安接著指責衛福部「非常不明智」!他說,衛福部如果認為蘇偉碩的言論有誤,應該是要出來澄清說明,而不是去告發,他還反問,「難道衛福部的公信力會比不上一個醫生嗎?」陳時中則無奈的表示,衛福部已經有多次澄清、說明,不得已才這麼做的。

 

「如果到時候檢察官不起訴,或是法院判無罪,部長你做的決定要去提告,要製造這樣的寒蟬效應,誰要負責?」蔣萬安持續追問,假設蘇偉碩獲不起訴處分,陳時中要不要負責?

 

陳時中強調,衛福部沒有要製造寒蟬效應,是希望錯誤的訊息可以更正;他也說,即便法院判無罪也不能直接解讀成「法院認證蘇偉碩的言論是正確的」。

 

 

圖片來源:翻攝國會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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