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放.新聞 / 財經
放.新聞
財經

後知後覺?!勞動基金炒股案延燒至今…勞動部今終於開鍘:游迺文免職、勞金局長撤職

2021.02.08
19:05p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陳雅菱

對於游迺文疑涉不法案件,勞動基金運用局已就游迺文記二大過,並予以免職處分。

 

台北地檢署偵辦勞動部勞動基金炒股案,今(8)日起訴勞動基金運用局前國內投資組組長游迺文及相關涉案人員共12人一案。勞動部發聲明指出,為保障勞動基金權益,勞動基金運用局將依法追償勞動基金損失,並將游迺文記二大過,同時予以免職處分。在行政處分上,勞動部也將勞動基金運用局長蔡豐清撤職,轉調勞動部參事;勞動基金運用局副局長蔡衷淳的督導不周處,將送考績會。 

 



廉調查發現,游迺文自去8月10日與「寶佳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資主管邱裕元等人豪奢飲宴,邱裕元涉嫌勾結游迺文,透過勞動基金下單拉抬特定股票,以高於市價的價格,持續對特定股票高掛委買單,事成後邱裕元答應支付游迺文交際費及賄款。北檢今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不正利益、《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等罪起訴游迺文、寶佳資產執行長唐楚烈、統一投信公司資深副總經理闕志昌、復華投信投資長邱明強等人。 

 

根據北檢資訊,唐楚烈、邱裕元、游迺文等多名被告,透過操縱遠百公司股價等犯行,讓寶佳、嘉源公司因而取得之犯罪所得為2億7,556萬 1,241元(即已實現獲利1億8,354萬8,274元,加上尚未實現獲利之「擬制性所得」9,201萬2,967元)。 

 

北檢指出,游迺文位居勞金局要職,明知勞動基金運用成效攸關廣大勞工權益,不僅不知保持清廉操守,僅為圖謀私人利益,竟對內霸凌下屬,對外仗勢濫權,且犯罪後仍多方飾詞狡辯,犯後態度亦屬不佳,請予從重量刑。 被告唐楚烈、邱欲元均為寶佳公司高階管理人,應將公司所擁有的龐大資金運用在合法正當投資範疇,竟妄藉由不法手段牟取私人利益,顯見法治觀念甚為薄弱, 均請從重量刑。 

 

針對地檢署起訴之3家投信,勞動部表示,勞動基金運用局將依委託投資契約,針對遠百之投資損失向復華、統一及群益投信請求損害賠償。目前,復華、統一及群益投信向勞動基金運用局所提存的履約保證金金額分別為1.3億元、0.9億元、0.5億元,總計提存的履約保證金金額為2.7億餘元。 

  

勞動部指出,勞動基金對於國內委託帳戶本即有提存履約保證金之作法,對於涉案遭起訴之投信依委託投資契約等相關規定,得沒收履約保證金、終止契約、請求連帶損害賠償等,並將限制涉案經理人及所屬投信公司5年內不得參與勞動基金運用局委託招標案,且如果經刑事判決有罪確定,勞動基金運用局得請求最高2倍履約保證金的違約罰款。 

  

此外,對於游迺文疑涉不法案件,勞動基金運用局已就游迺文記二大過,並予以免職處分。

 

 

圖片來源:證交所、勞金局、示意圖製作-放言視覺設計部 傅建文

 

最新新聞
延伸閱讀
最新新聞